在這個時候,她就在網上看到了蘇慕曉的新聞,她覺得蘇慕曉有這個能力,於是她就把蘇慕曉找來了。
蘇慕曉現在接案子,不是因為案子很簡單的案子她就接,就為了鞏固自己不敗將軍的名號。
恰恰相反,她想要接的就是有比較有挑戰性的,而且可能超越她這個律師職責的一些案子。
因為她很享受這種找證據,最後在法院當庭對質的時候,她甩出證據,讓對方啞口無言,最後隻能承認自己的罪行的一整個過程。
所以她就接了之前那個家暴案,接了之後的那個幼年時被猥褻的案子,現在這個涉嫌刑事案件的案子,她也是很有興趣。
於是他就來了,來這邊實地走訪調查一下,搜集一些證據,要是三天時間不怎麼夠,她後麵還會再請假。
雖然說這種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幹最好,但是不得不說,這個男方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
在警察上門要找證據的時候,就把相關的證據全部抹除。
就這一點上來說,一般的警察真的是無法對付他這樣子的小人。
加上當事人說這個男方家庭有權有勢,在本地也是有不少幹了不少不好的事情,可是都沒有被查出來。
所以她也就覺得當事人的懷疑不無道理,而她就喜歡這樣的案子。
當事人在與自己說完這些以後,開始訴說著自己悲慘的經曆。
說著說著,突然哭了,哭著哭著她就把自己的一些往事給坦露了出來。
蘇慕曉一直在旁邊給她遞紙巾,安慰當事人。
當事人與男方相識是在高中,那個時候因為她會打扮,然後臉長得還可以,所以在當時在高中就是校花了,有不少人追她。
但是她也是一個都沒有看上,因為她的家庭不是很富裕,父母離異,母親一個人把她拉扯長大。
雖然她知道自己不聰明,但是她也是很努力。
然後她的成績也算可以上一個省外的一本不是問題。
男方就是學校裏的混混,但是他家裏很有錢有不少人追捧。
那個時候男方就對當事人展開了猛烈的追求,可是當事人一心撲在學習上,一直沒有同意。
直到幾年後重逢,她去了男方的公司應聘,就被錄取了。
男方看到她以後,又對她展開猛烈的追求,這一次,她有些鬼迷心竅,就答應了。
剛開始,男方還是很正常,隻是發現這男方無所事事,胸無點墨不說,還總是抱怨這抱怨那。
這還是結了婚以後知道的,不過並沒有什麼太大問題。
真正發現這個男方的惡劣,是在當事人懷孕的時候。
剛開始她懷孕的時候,男方基本上每天都會給他帶什麼好吃的,那個時候她叫男方往東,他都不敢往西的。
當事人以為自己嫁給了幸福。
誰知道她生完孩子以後,因為第一個生的孩子是個女孩,家裏一直想要一個男孩。
於是男方所有的劣性根全部暴露出來了,天天對她拳打腳踢,說她的肚子為什麼不能生出一個男孩。
後麵再生了兩個,終於有了一個男孩,她以為那樣的日子就會過去了。
可是被家暴的日子依舊沒有停下,於是她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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