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定國是詔(2 / 3)

至於後世的很多機構,他根本不打算設置,太不現實。今天的改製隻是初步的,慢慢來,不要急。接著,又重新強調了國旗,國徽,國花等象征,要求全體大明國軍民一體知曉。

此時,湯時典念的口幹舌燥,但還要繼續念下去:“……改省道為州。分江浙行省為浙州,揚州。改江西行省為贛州,改福建行省為閩州。州設州牧,州丞,州史。州之下設郡,郡設郡守,郡丞,司馬。郡下設縣,縣下設鄉,鄉下設村,俱設鄉村公所……”

這就是地方官製了。增加了鄉村兩級,將王權伸到基層。“……三府為一品。九部正二品;各司,各州牧為正三品……各郡正五品;各縣正七品,鄉正九品,村正十品。”

連品級都定好了。不過,楊鵬沒有馬上推出天京新城實行的三級學堂製度,因為在偌大的中原,現階段根本無力推行,也不是當務之急。

接下來就是軍製。

《定國是詔》明確規定,兵員招募以及退役,撫恤,武官升遷任免等權責在兵部。管的是軍政。

而軍令之權則在軍師閣。軍訓和統兵權,當然在各級將領手中。

乍一看和宋朝很像。但其實不是那麼回事。因為大明國的文官除了財政後勤,不得插手軍隊事宜。而兵部和軍師閣的官員,也是由武將充任,不是大武士出身的武官,無權掌管軍事。

第二個不同就是大明國軍人警士的地位和待遇,要遠超宋朝的“賊配軍”和捕快。就連軍人和警士犯罪,也是由憲兵司和軍法堂負責製裁,其他機構無權插手。

“……大明軍務編製,以營師旅團聯隊都什為序。分設十級軍銜,三級武士;營等同九部,師等同各州,旅等同各郡,團同各縣……”

隨著大明軍規模和戰役規模的擴大,原本兩萬人的營,明顯不適合再作為戰略單位。於是楊鵬在營之下增加了師一級編製。

古代,營往往代指“軍”,編製可以很大,和後世的營完全不用。楊鵬以一師轄三旅,設師督統之。全師加師督的中軍,高達一萬八千人。

營則轄三師,仍然以營督統之,一個營的兵力達到五六萬人,足夠作為戰略單位,獨當一麵的擔負方麵軍的作戰任務。

關於軍製,楊鵬沒有在詔書中說的太多,算是一筆帶過,就是告訴百姓,大明軍大概是怎麼回事。

最後,就是百姓最關心的稅率和均田令了。楊鵬把這個作為壓軸的重頭戲,放在了開國大詔的最後。

“……自今日起,取消人丁稅,永不加征口稅。而田畝農稅,商稅,鹽稅,俱收貨值二成,地方郡縣,嚴禁加征……”“……有產既有稅,遑論宗室,官員,勳爵,武士,百姓……除入祭忠武神宮之烈士家屬,概莫能外……”這一招完全砍掉了特權階級不用繳稅的待遇。避免再犯明朝的錯誤。

二成征稅低不低?

說實話,不算低了。但和宋朝亂七八糟的苛捐雜稅一比,卻好的太多太多。

相差幾倍!雖說二成稅率不算高,但不再有人包稅了,沒有“中間商吃差價”。那麼大明國的財政不但得到保證,百姓的負擔也減輕很多。

通過這個稅收,專營專賣,和海貿製度,大明國的稅收絕對少不了。宋朝的稅收為何那麼多?就是因為宋朝對鹽務和海貿的管理極其嚴格,嚴格到在宋朝富得流油的大鹽商,到了契丹朝個個成了肥羊,慘不忍睹。

契丹官人根本不讓鹽商賺錢,不但渠道控製的很死,稅收也極重。可到了明朝,由於明朝的專營專賣和海貿製度形同虛設,導致大鹽商們富甲一方,官商勾結,讓明朝活活窮死。

隻要製度合理公平,哪怕稅率不高,照樣能讓國庫豐裕。

最後,就是最重要的均田令了。均田令是北魏隋唐的土地分配基石,也是北魏隋唐強大的重要原因。趁著用武力從遼廷手中奪回了中原,楊鵬當然要推行均田令。

之前宋朝搞公田法,遭到大地主們反對,結果沒搞成,他自己也被黑的不像話,還不得好死。

現在,中原的大地主們,大多被大明軍鎮壓,他們兼並的大量土地,也成為楊鵬的王田。

大明國具備推行均田令的條件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田,俱為王田公產,不得私自買賣。百姓授田,可永世耕種,不可須臾典賣也。官民人等所受田土,非獲罪不得奪田…”

首先一個基點,天下所有的田地都是國有,不得私自買賣。

但是,也強調了使用權的穩定。百姓可以世代耕種,隻是不許買賣。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這本質上就是私田製。隻是以公田的名義,從法律上禁絕了買賣,抑製了土地兼並的可能。

因為你兼並的土地再多,朝廷一句話就可以收回去啊。可以說,大明國大半的田土,都已經掌握在大明廷手裏。這為均田令提供了條件。“以各縣域公田,扣除職田之後,分授該縣無田少田者,無論男女老幼,以口均分。田以肥瘠分為上田,中田,下田。一畝上田等同中田畝半,下田兩畝。”

“一郡之內,各縣人口田土有多寡之分。是以著各地郡守,以郡為域,遷移百姓,以多均寡。人多地狹之縣,可遷移至地廣人稀之縣……”

楊鵬這個做法,就是打破國人重遷的習慣,讓人口和土地資源均衡起來,將人均田畝少的地區人口,遷往人均田畝多的地區。不要出現一個縣地少人多,而另一個縣地廣人稀的局麵,最大限度的利用土地資源。

他計劃先以縣為單位,後以郡為單位,最後以州為單位,慢慢擴散人口遷移,緩解人口地區失衡的情況。“各以縣域人口田畝為基,每人授田三到五畝。五口之家,以挾田二十畝為善,每三年,核準口數,重新劃定田畝…”

楊鵬按照五口之家二十畝田為參考推行均田令,比隋唐時期的一戶挾百畝看似小氣多了,其實不然。因為此時的耕作技術早就不是隋唐時的粗放式耕種了,深耕細作之下,畝產大大增加,人均耕種數量也降低了。一家二十畝田,不勤快都種不完。加上東南田肥,人均幾畝田足夠完稅之後略有盈餘了。

隻是今年一直打仗錯過了農時,大規模的打糧起碼也要等到明年夏季,這個過度期需要大量的賑濟糧。好在大明國的糧食儲備很多,基本上可以應對,避免了人大量人口餓死。

終於,冗長的《定國是詔》宣讀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