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歡的確有點餓了,想接過粥碗自己喝,可手上竟使不出半分力,七氟烷的後勁太強了,險些就把粥給打翻了,虧得他扶著。
“你坐好,我喂你。現在的,你力氣應該還沒有徹底恢複……”
傅千循盛了一勺喂到她嘴邊:
“張嘴,啊……”
嗓音竟是如此的溫柔撩人。
時歡看著怔了怔,又睇了他一眼,兩年不見,他好似和以前不太一樣了,以前他可不會這麼好心腸地照顧自己。
那時,多是她在照顧他,哄著他,他可傲嬌了,就像一隻顏值高、脾氣大的狼崽子。
“啞巴仔,你……你變化怎麼這麼大?”
今天的他穿著黑襯衣黑西褲,發型清爽,襯得他越發氣質非凡,這張好看的臉孔,以前是疏冷的,如今疏冷中帶著一些溫暖。
英姿勃發,清傲儒雅,這兩個詞,好像是為他量身打造的。
如此的他,就像一個氣勢非凡的權貴,談吐之間,自帶灼灼壓迫。
可三年前,他隻是一個險些病死在街頭的流浪漢而已。
兩年不見,他還是當年那個他嗎?
“變化很大嗎?”
傅千循喂了她一口,反問,清冷的眼神帶著點點閃閃的柔光。
“以前,不管我怎麼哄你說話,你都不愛理人,現在居然知道照顧我了……有點不可思議。哎,你到底是怎麼找到我的?”
她的行蹤已經徹底被抹掉,他能找到她,並且上門救下她,很讓她意外。
“這些事,等你身體好了我們再慢慢說,現在好好吃東西……”
他還沒想到怎麼向她說明自己的身份。
如果自揭身份,她可能會跑。
她說過的,她這一生最恨的就是傅家人。
所以,他的身份,絕對不能現在和她說開,她肯定會和他劃清界限的……
*
三年前,時歡在南非的貧民區撿到了一個渾身是傷,奄奄一息的男人。
那時,時歡所在的地區很混亂。
街上時不時會出現因為各種原因被人打傷而無錢醫治的流浪漢。
時歡見他是東方人,一時同情心泛濫,把他帶回了家。
她不是醫生,但嫣然是。
本該慘死街頭的男人,就此撿回了一條小命。
唯一遺憾的是:他失憶了。
在他醒來之後,他忘了自己是誰,防備心又強,還不肯說話。
時歡給他取了一個名字叫:啞巴仔。
花了半年時間,她養好了他的身體,和這個冷漠的男人,也漸漸有了一些簡單的交流。
他很會打架。
他不會做飯,但特別愛吃她做的飯菜。
他不喜說話,對她總是愛搭不理,但是如果有人敢冒犯她,他會揮拳相向。
他記不起自己是誰,但他不急不躁,非常沉得住氣。
後來,他為了救她,被當地的一些地頭蛇騙進了一處地下賭窟。
那日,賭窟爆炸,他就這樣失蹤了。
時歡為此傷心了很長一段時間,精神也變得萎靡不振。
怎麼也沒想到,有朝一日,他會重新出現,還救了自己的性命。
這個男人,難道是她命裏的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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