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臨,城裏的街道變得冷冷清清的,幾個年輕人從法國餐館走出來,紅著臉喝醉了。
“巴克,誒,巴克,十二月眼看就要到了,他們中學生不是要搞什麼賽馬比賽嗎?來到殖民地,想騎騎馬真是難啊,滿街到處都是高棉賤種看著就煩,你去跟你父親說說唄,叫商會把跑馬場包下個十天半月的,讓我們兄弟幾個過過癮。”
“那也得等明年,從聖誕到新年,跑馬場都不可能有位置。”叫巴克的年輕男孩有一張馬臉,五官勉強端正,算不上順眼,他身上披了一件毛絨鬥篷,衣服褲子的質地比身邊的同伴們要好得多。這還是一個以貌取人的時代,穿衣的質量和姓氏一樣直接決定這個人的社會地位。
“笨蛋,直接讓巴克帶我們進跑馬場不就完了麼,他是會長的兒子,誰敢沒眼色。”
類似的話,巴克已經聽過無數次了,黑暗下誰也看不到他自嘲的臉。他的身份說起來多好聽,法商會會長之子,還是唯一的兒子,是不是該有無上的尊貴?可是那還有一個永遠脫不掉的後綴,私生子。他的母親是巴黎默默無聞的女傭,比不上那位莫博森夫人,莫博森夫人出了名的善妒惡毒,他父親可以有數不清的情婦,在外頭卻隻有他一個孩子,大概他母親連入莫博森夫人眼睛的資格都沒有罷。
在家巴克要看莫博森夫人和自己同父異母妹妹的眼色,在商會隨便一個大商人都能歧視他。每天隻有這個時候,和這群小商戶的兒子在一起,聽他們阿諛奉承自己才能心裏好過一些。
“你家的馬車呢還沒來?”巴克的一個同伴四處張望,“那我們陪你在這裏等等吧。”
瞧吧,連家裏的車夫都敢欺到他頭上,“不用了,時間也不早了,你們快回去吧,我自己再到餐館裏坐坐喝一杯。”
既然巴克這麼說,其他人也不講客氣,與他道完別就各自回家了。巴克在門口等了一刻多鍾,沒等來家裏的馬車,幹脆步行回去。
天一黑,街上的白人店鋪為防止被搶劫大多關門打烊,路兩邊都是緊閉大門,有些店鋪前頭還留了一盞小油燈幽幽的照著。白日繁華的地方顯得有些蕭條,整條街隻有巴克一個人。巴克不由拉緊鬥篷,沒有了太陽,乍起的風灌進他的衣領裏還是有點涼的。
路過一個巷子口,有人在劇烈的咳嗽,嚇了巴克一跳,他晦氣的捂住口鼻,這些流浪的高棉乞丐真討嫌,為什麼軍警不把他們驅逐出白人區。
巴克腳步匆匆繼續往前走,還沒走兩步,一隻手突然拉住他的後衣領,猛的把他拖進那條深黑的箱子。
巴克當然拚命掙紮,但他的雙手又被另一個人束縛住,他的嘴巴也被堵上了,一個陰森森的聲音在他耳邊響起,
“聽著,不準叫喊,”說罷,那人直接給了巴克肚子一拳頭,打得他口吐酸水。
“救,,,,”巴克剛要求救,身後的人扯住他的頭發,把他的腦袋狠狠的往牆上撞去。
“不是說了不準叫麼,你再敢叫一聲,我讓你死。”
另一個人壓低聲音說,“行了行了,你現在打死他,我們可什麼都問不出來了,別再耽誤時間。”
巴克聽著兩個人的聲音,總有一種熟悉的感覺,可他的腦子此刻完全被驚怕所占據,沒工夫思考。他努力抬頭想看清楚這兩人的模樣,他們居然都戴著黑色的口罩和帽子,隻留下一雙眼睛,箱子裏太黑了,那眼睛是黑沉沉,一絲光亮也沒有。
一人拽著巴克的領子,讓他的臉朝上,對著一麵牆,
“你的家人很擅長毒藥?”
冷不丁的問題讓巴克愣了愣,他原以為這兩個人是他父親的仇家要綁架他。莫作為殖民地法國商業聯合會的領頭,莫博森樹敵太多太多。每天他出門身邊的保鏢並不比米歇爾少。
這時巴克的腦子轉得很快,“什麼毒藥?我不明白,我從未聽說過。”
一陣悶聲,巴克被人用木管劈打後背。
其實巴克說的是實話,但普爾曼和路易斯都不相信。普爾曼掐住巴克的後頸,
“別嘴硬,說謊死的最快。”普爾曼平時說話語氣就是不陰不陽的,此刻真威脅起人來,倒有幾分滲人。
他加重力道,勒得巴克喘不過氣來,巴克惶恐而害怕,雙腿發軟,“我,,我,真的不知道你說的毒藥,我來印度支那連半年都不到,父親什麼都不願告訴我,,,”隨著巴克的講述,普爾曼才慢慢鬆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