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因為壓力太大,把他們給送人了對不對?”
張玉芬也猜到了這種可能,雖然心裏很不舒服,但也不能怪罪江黎。
畢竟她隻有一個人,自己心理還出了問題,做出傻事也很正常。
要怪就怪她這個做母親的,當初一意孤行,這才釀成了大禍。
說到底她才是那個給孩子們拖後腿的人,她有什麼資格指責江黎?
江黎點了點頭,又補充了一句。
“我把他們20塊錢賣給了人販子,還囑咐人販子要給他們找個好人家。”
張玉芬聽了這些話驚訝的瞪大眼睛。
她不敢相信此時看著聰明睿智的女兒,當初竟然會做出這樣的傻事。
要不是兩個孩子已經找回來了,她現在估計已經嚇得癱倒在地。
張玉芬麵色慘白的半天說不出話,江黎也低著頭認真的認錯。
她當然知道原主這件事情做的不對,換成是她也不可能會這麼做。
但事情已經發生,現在隻能盡力去彌補。
原主做的錯事,全部要算到她的頭上,江黎沒有辦法推脫,隻能捏著鼻子認了。
“哎!這件事情也不能怪你,都怪我沒用,我要是不被他們抓住,我要是還陪在你們的身邊,你也不會做出這樣的傻事。”
“好在兩個孩子都找回來了,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咱們以後誰都不許提了。”
張玉芬拉著江黎的手,雖然起初有些接受不了,想通以後將心比心的思考,又發現自己其實已經原諒她了。
如果換做是她,經曆了這麼多事情以後,還不知道會做出什麼傻事。
江黎小小年紀能夠穩住,想通之後又把他們找了回來,已經非常難能可貴。
孩子已經夠難受了,張玉芬不想再給她任何壓力。
退一萬步講,姐姐也沒有撫養弟弟妹妹的義務。
他們夫妻離開的太過突然,江黎能夠在短時間內應對,能夠做到現在這一步,已經非常不容易。
更何況江毅已經順利上學,學習成績還非常優異。
江雲雖然被賣了一段時間,也被順利找回來了。
這些事情看著不大,真要自己去做,也不知道要花費多少時間和精力。
她自己都未必比她做得更好,又有什麼資格指責她?
張玉芬雖然沒什麼本事,但她性格溫柔,骨子裏就帶著善良,思考問題的時候最會將心比心。
“媽,我以前做出這樣的蠢事,你真的不怪我嗎?”
“我心疼你都來不及,怪你做什麼?你也不容易,說到底我這條命都是你救回來的,雖然我生了你,但你也已經把恩情報答完了,你現在已經不欠我的。”
江黎沒想到張玉芬一個農村婦女,竟然會說出如此深明大義的話。
想起姨媽張玉花的自私自利,江黎就有些感歎。
明明都是同一個爹媽生的,姐妹倆的性格差異怎麼如此之大?
難怪小舅舅從小就跟母親關係好,原來真的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他們都是善良的人,所以彼此之間才惺惺相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