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剛剛這位張警官說的,我和王俊傑之間……”

正如張朝陽所說,趙宣雅的情緒很穩定,邏輯也很清晰,講話時表情沒有過多的波動:“他和俊成的關係一般,我們見麵的次數都很少。”

“我和他之間沒有任何關係!”

趙宣雅的話斬釘截鐵,坦蕩無畏。

陳言第一時間就判斷出,趙宣雅沒說謊。

但是,如果趙宣雅沒有說謊,那就是劉誌說謊了。

他為什麼要說謊呢?

“趙小姐,我們相信你說的都是真話,今天的詢問,也隻是例行詢問,你不要介意。”

“對了,我剛剛聽王俊超先生說,他給你買的私人調配香水是獨一無二的,在外邊任何人都買不到。”

“我想問問,這香水,你有沒有送給過其他人?”

既然王俊成沒有作案時間。

既然趙宣雅說自己和王俊傑沒有任何關係。

那麼王俊傑屍體上的香水味,就一定不是趙宣雅身上沾染的。

所以,如果王俊成和趙宣雅真的是無辜的,那就有且隻有一個可能。

趙宣雅把香水送給了別人。

果然!

“有,一個星期前,我把一些香水送給了我閨蜜,她說她準備在訂婚的時候用。”

閨蜜?

訂婚?

陳言腦海中突然閃過一個人。

“你閨蜜叫什麼名字?”

“孫倩倩。”

孫倩倩?!

是她!

竟然是她!

陳言雖然沒有見過這個人,也不認識她,但是陳言聽過這個人的名字。

不僅是陳言,張朝陽也聽過這個名字。

“陳隊,是劉誌?”

劉誌!

沒錯,這個孫倩倩就是劉誌要訂婚的女朋友。

半個月前,劉誌和王俊傑因為打架,被治安拘留。

放出來後,劉誌就被他父親禁足在家,為的就是不讓他這幾天惹事,以免耽擱了訂婚。

而劉誌的訂婚對象就叫孫倩倩。

“趙小姐,你說的孫倩倩,就是劉誌的女朋友,對吧?”

為了進一步確認,陳言再次提問。

趙宣雅點點頭:“沒錯,就是劉誌的女朋友。”

“孫倩倩是我的小學同學,在服裝店工作,平時喜歡去酒吧玩兒,她和劉誌是在酒吧認識的。”

“劉誌我知道,是王俊傑的發小,兩個人天天混在一起,不幹什麼正事,我原來勸過孫倩倩,我說這個人不行,不能跟他處對象,可是孫倩不聽。”

“前段時間,我聽她說兩個人都要談婚論嫁,準備訂婚了,我就沒再管過……”

離開審訊室。

張朝陽眼中有著難以言喻的興奮。

找到了,終於找到了。

劉誌!

原來是劉誌!

早就該想到是他的。

案件偵辦到現在,所有的嫌疑人都是劉誌提供的信息。

從孫偉到李寶強,還有王俊成。

其實都是劉誌提供的線索。

隻不過,因為劉誌被禁足在家,所以認為他當天沒有作案時間。

可是,誰說禁足在家就不能跑出來呢?

“陳隊,要不要立即逮捕劉誌?”

嗬嗬,陳言冷笑。

當然要逮捕。

陳言不得不承認,這個劉誌厲害啊。

陳言辦了這麼多案子,還是頭一次被一名犯罪嫌疑人牽著鼻子走了這麼長時間。

“立即逮捕劉誌,還有孫倩倩,一並逮捕到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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