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剛剛這位張警官說的,我和王俊傑之間……”
正如張朝陽所說,趙宣雅的情緒很穩定,邏輯也很清晰,講話時表情沒有過多的波動:“他和俊成的關係一般,我們見麵的次數都很少。”
“我和他之間沒有任何關係!”
趙宣雅的話斬釘截鐵,坦蕩無畏。
陳言第一時間就判斷出,趙宣雅沒說謊。
但是,如果趙宣雅沒有說謊,那就是劉誌說謊了。
他為什麼要說謊呢?
“趙小姐,我們相信你說的都是真話,今天的詢問,也隻是例行詢問,你不要介意。”
“對了,我剛剛聽王俊超先生說,他給你買的私人調配香水是獨一無二的,在外邊任何人都買不到。”
“我想問問,這香水,你有沒有送給過其他人?”
既然王俊成沒有作案時間。
既然趙宣雅說自己和王俊傑沒有任何關係。
那麼王俊傑屍體上的香水味,就一定不是趙宣雅身上沾染的。
所以,如果王俊成和趙宣雅真的是無辜的,那就有且隻有一個可能。
趙宣雅把香水送給了別人。
果然!
“有,一個星期前,我把一些香水送給了我閨蜜,她說她準備在訂婚的時候用。”
閨蜜?
訂婚?
陳言腦海中突然閃過一個人。
“你閨蜜叫什麼名字?”
“孫倩倩。”
孫倩倩?!
是她!
竟然是她!
陳言雖然沒有見過這個人,也不認識她,但是陳言聽過這個人的名字。
不僅是陳言,張朝陽也聽過這個名字。
“陳隊,是劉誌?”
劉誌!
沒錯,這個孫倩倩就是劉誌要訂婚的女朋友。
半個月前,劉誌和王俊傑因為打架,被治安拘留。
放出來後,劉誌就被他父親禁足在家,為的就是不讓他這幾天惹事,以免耽擱了訂婚。
而劉誌的訂婚對象就叫孫倩倩。
“趙小姐,你說的孫倩倩,就是劉誌的女朋友,對吧?”
為了進一步確認,陳言再次提問。
趙宣雅點點頭:“沒錯,就是劉誌的女朋友。”
“孫倩倩是我的小學同學,在服裝店工作,平時喜歡去酒吧玩兒,她和劉誌是在酒吧認識的。”
“劉誌我知道,是王俊傑的發小,兩個人天天混在一起,不幹什麼正事,我原來勸過孫倩倩,我說這個人不行,不能跟他處對象,可是孫倩不聽。”
“前段時間,我聽她說兩個人都要談婚論嫁,準備訂婚了,我就沒再管過……”
離開審訊室。
張朝陽眼中有著難以言喻的興奮。
找到了,終於找到了。
劉誌!
原來是劉誌!
早就該想到是他的。
案件偵辦到現在,所有的嫌疑人都是劉誌提供的信息。
從孫偉到李寶強,還有王俊成。
其實都是劉誌提供的線索。
隻不過,因為劉誌被禁足在家,所以認為他當天沒有作案時間。
可是,誰說禁足在家就不能跑出來呢?
“陳隊,要不要立即逮捕劉誌?”
嗬嗬,陳言冷笑。
當然要逮捕。
陳言不得不承認,這個劉誌厲害啊。
陳言辦了這麼多案子,還是頭一次被一名犯罪嫌疑人牽著鼻子走了這麼長時間。
“立即逮捕劉誌,還有孫倩倩,一並逮捕到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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