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說明什麼?
一是可以確定被害人被殺死的起始時間,15號之前。
二是可以斷定凶手的身份,能夠隨意進出學校。
這一點非常重要。
鞍北市職業技術學院,雖然不禁止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但是,如果作案的凶手,是校外人員,15號到17號,連續三天,進出校園,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
如果凶手是學校內的人,那麼也能進一步縮小調查範圍。
陳言給趙兵打了電話,提示趙兵,在檢查視頻信息的時候,著重注意這些細節。
另外,就是屍體上的紋身。
死者身上的紋身,麵積比較大,從陳言的分析看,初步確認是覆蓋背部的一個大型紋身。
而且,死者紋身的時間應該比較短,最長不會超過一個月。
這種的大型紋身,不可能一次就全部紋飾完畢。
是要經分段完成,而且有可能要多次上色,才會達到預想到效果。
鞍北市,並不大,紋身店也不會特別多。
而能做這種大型紋身的,應該更少。
會議室內,陳言看向王剛:“王剛,死者背部的紋身來曆,你來負責調查,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給死者紋身的紋身店。”
王剛點點頭,拿上陳言遞過來的紋身資料,帶著一組鞍北市偵緝隊偵緝員,開始調查紋身情況。
最後一項工作,陳言交給了劉青山。
那就是死者手上的戒指。
“從戒指上的磨損痕跡看,死者並沒有佩戴很長時間。”
“而截至的質地是白金,調查鞍北市所有首飾店,查清楚,這枚戒指是誰買的,為什麼出現在死者手上。”
這枚戒指,大概路是凶手故意留下的。
因為想要取下這枚戒指,根本沒有難度。
反而,有可能讓警察通過這枚戒指去人死者的身份。
從隱瞞死者身份的角度看,取下戒指的好處是比較大的。
但是,凶手卻沒有這麼做。
這說明什麼?
說明凶手第一不圖財。
一枚白金戒指,少說也幾千塊。
第二,說明凶手似乎不太在乎死者的身份暴露。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凶手是故意暴露了死者。
為什麼?
很簡單。
發現這個案子,是因為黑色塑料袋裏有一截斷指。
正是這一截斷指,學生才會報案。
如果沒有這一截斷指,也許根本發新不了這起凶殺案。
畢竟,凶手已經將屍體處理成幾乎無法辨認的狀態。
從15號開始處理,一直到17號發現斷指為止,中間根本沒有人發現這些物體。
甚至,陳言認為,凶手之所以在17號拋出黑色所料袋,裏邊放了一截斷指,根本目的就是要這起凶殺案被人發現!
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19日下午6點28分。
“老大,給死者紋身的紋身店……找到了!”
最先反饋消息的是王剛。
雖然王剛得到工作安排的時間晚,但是因為鞍北市紋身店確實不多。
而且當地的偵緝員,找了兩個有紋身的混混一查,就什麼都清楚了。
一遝資料擺在陳言麵前。
“龍空刺青?”
。您提供大神刹車很及時的第一百次相親當天逮捕相親對象txt讀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