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給他20萬,否則就告發我!”

秦雨攤攤手“他過去吞了我父親的50萬不給我也就罷了,現在竟然還要我再給他20萬1”

我這次給他了,我這一輩子的把柄都在他手裏摸著,他什麼時候缺錢了,什麼時候就可以找我來要。·

陳隊長,麵對這麼一個人,你說我應該怎麼辦?”

此刻的秦雨依然很平靜,沒有一點自己被拆穿後的恐懼,隻是臉上有一點無奈“我就隻能想辦法把他殺了以絕後患。”

聽了秦雨的解釋,陳言這才點點頭。

秦雨能夠費這麼大勁殺死王旭,肯定不僅僅是因為秦雨父親的死,因為這不符合一般邏輯。

殺人有兩種,一種是激情殺人,一種是謀劃殺人,從犯罪心理學來分析激情殺人是凶手短時間內受到很大刺激,情緒激動下決定殺人。

謀劃殺人是因為利益糾葛或者是其他仇恨等原因持續的刺激,使得凶手長時間策劃謀求躲避偵績員的追捕,然後犯罪。

所以、一個凶手是激情下殺人,還是計劃已久的犯罪,從心理學上來講他接受的外界刺激肯定是不同的。

而秦雨父親的死亡,很顯然是在死亡的當時對秦雨的刺激是最大的。

而當這種刺激最大的時候,秦雨都沒有直接殺人那麼隨著時間的延長,這種刺激會越來越小,秦雨之後再策劃殺人的可能性也會變小。

當然至親去世這種刺激並不是說不可持續的,隻是大多數情況來講,在親人去世的最初一段時間裏的利激是最大的。

而秦雨的背景陳言比較清楚,他已經成家立業,有了妻子有了孩子。

一個有了自己家庭的人,會為了自己父親意外死亡而遷怒和他喝酒的人嗎,還策劃了這麼長時間。

顯然,這個理由是有些牽強的。

所以,陳言才問秦雨是否有什麼其他的動機。果然,秦雨殺死王旭根本不是為了父親的死亡,而是雙方利益的糾葛,更直接的原因就是王旭威肋秦雨。

這才是秦雨下定決心殺人的最根本原因。

還有一個問題,案發當晚你應該是用破碎酒瓶擺了三堆殘渣,迫使王旭的車停下,可是你是怎麼上車的?

王剛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秦雨看向王剛“這有什麼難的,他本就認識我,我當時提看一個袋子,裝作裏麵有錢,給他送錢自然就讓我上車了。”

之後秦雨詳細交代了整個作案的詳細,過程和陳言判斷推理的過程基本相同。

秦雨這種謹慎小心的凶手和一般的亡命徒不一樣,通過一些審訊的語術想要突破秦雨這種人是不可能的。

對方很篤定自己在案發現場沒有留下任何證據,所以隻有證據才能撬開秦雨的嘴。

沒有證據的時候對方一句話都不會說,而有了證據之後,秦雨也沒有在隱瞞的必要。

這次的濱河路殺人案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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