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
喬之茉是被肺裏嗆水吐出來之後那個灼燒感激醒的。
耳朵裏嗡嗡的。
稍稍恢複一點知覺,能感覺到有人在給她按壓胸腹做急救。
周圍還圍著好些人,聲音很雜。
“李春花,今兒個小茉莉要是有個三長兩短,你就是殺人犯……老子不把你送監獄去我就不叫王占林……”
嘈雜的人聲裏,這個人罵人的聲音最大。
“冤枉啊,隊長啊,支書啊,茉莉跳河可不是我逼的呀……”
這是女人的哭喊聲。
“你不逼她嫁給老光棍當後媽她能跳河嗎?衛校上得好好的,你去給退學,給定的什麼操蛋婚事,不是你逼的是啥?真當靠山屯沒王法了是不是?”
這一句的信息量有點大,不知道是觸發了哪一個點,突然有大量的信息湧進喬之茉的大腦,才剛剛醒過來的腦子受不了這個衝擊,直接暈過去了。
再醒過來,已經是深夜了。
此時,喬之茉已經接收完了這身體的記憶。
隻能說,這姑娘的命,苦得都能滴出水來。
如今是七三年,她今年十七歲,跟喬之茉同名,家裏指著茉莉花給取的名,所以小名就叫茉莉。
父親是退伍老兵,回村之後在林場做了護林員。
母親在她三歲的時候,生弟弟難產大出血一屍兩命死了。
父親得上班掙錢養她,就把她交給奶奶照看。
奶奶跟著叔叔嬸子一家過。
叔叔嬸子家有三個兒子。
奶奶極其的重男輕女,把父親買給她的吃的用的全都給她孫子。
叔叔嬸子也對她不好,飯吃不飽,活幹得最多,冬天父親給買的新棉花做的棉被棉衣全都被嬸嬸換給幾個堂弟。
從小就是在這種極度缺愛的環境長大,養成了內向懦弱的性子,對於自己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從來都不敢反抗。
好在,在父親的堅持下,一直都有上學,三年前初二的時候,父親工作出了意外,也死了。林場供著她讀完初中,又推薦上了縣城的衛校。畢業了能分配到縣醫院當個護士啥的,本來是挺好的事兒。
三年畢業,都已經念了兩年。
放暑假之前,嬸嬸偷著去學校給她退了學。
她懦弱膽小被虐待慣了也不敢反抗。
之後嬸嬸收了紅旗公社一個四十多歲帶著個二十歲體弱多病的兒子的老光棍的一百塊錢彩禮,把她定給老光棍當媳婦。
那老光棍建國以前是這一帶有名的紈絝子弟,地主家的少爺秧子,五毒俱全,現在也是個老混混。
這還不算,這姑娘原本是不知道被訂了這門親事的,是她去供銷社裏賣自己割了柳條編的筐,聽那老光棍在鎮子的大街上跟人吹牛時說的,那話要多粗鄙就有多粗鄙,還說什麼他們爺倆都沒媳婦,可以一起用什麼的。
再是懦弱,再是膽小怕事吧,人總有個極限。
這姑娘就承受到極限了。
瘋了似的跑回村裏,問她嬸子李春花,老光棍說的那個衛校的姑娘是不是她。
李春花大大咧咧的承認了,還說幫她找了一門好親事,沒有公婆,沒有妯娌小姑子,繼子還長大成人了不用管,進門就當家,上哪找那麼好的婚事去。
然後這姑娘就一個想不開,出門就跳了村東頭的小河。
幸好被下工的知青看到,及時的給救上來了。
也算不上及時吧。
畢竟,裏子已經換人了,換成了如今的喬之茉。
別看名字都是一樣的,人生可是大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