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談劍(2 / 2)

“你想要把什麼樣的劍!”林納斯放棄了,他不打算以這個世界的常識去揣摩這個從洞裏爬出的小鬼。直截了當的給了一個選擇讓他選。

“隻能是劍嗎?我能選刀嗎?”丁然從路旁折下一根狗尾巴草,把草的下端叼在嘴上。

“刀就是劍,劍就是刀。不止是刀,包括鈍器在內的很多種武器,除了你剛剛說的鐵棒外,這在裏都叫做劍。”林納斯已經完全放棄,和丁然說話的時候,他總能想起十年前的那位朋友,生死之交的朋友,自己與他說話的時候,也像現在這樣,老是被氣的想要錘他一頓。

“那給我搞把刀吧!大丈夫豈能拿把劍,還是用刀比較好一點。”這種想法在丁然心中根深蒂固,男子本就應該拿刀,用刀的人,刀法一般都大開大合,就如大碗喝酒一樣,就兩字——痛快。劍,隻有女子才會去用那種軟綿綿的東西。

“先別急著選,你得先了解五種武器,然後選擇最適合你的。”

“按照劍的外觀和特征,世界上把劍分成了五種類型。

第一種是光劍,這種劍起源於德羅斯帝國的皇族,也隻有皇族的人才能完全發揮出這種劍的威力。因為這個原因,德羅斯帝國的皇族被人們稱之為光劍皇族,之所以把光劍排在第一位和你講,主要是因為你不是光劍皇族的人,這種劍不在你的選擇範圍內。

光劍一般輕盈快速,刀的重量輕如薄紙,揮舞時快如閃電,就像光一般。這種劍,以快著稱。

第二種是鈍器,由名字可以看出,這不是一把劍,沒有刀刃,也不鋒利。鈍器一般都很重,需要持劍的人有著極強的體魄,就比如你這樣的。鈍器不以利傷人,而已巨大的力量鎮人,隻要被鈍器擊中,被鈍器擊中的人就會因為鈍器身上強大的力量而感到遲鈍。四劍聖之一的班圖族族長,用的就是鈍器。

第三種是巨劍,五種劍中屬巨劍劍身最大,因為劍身大,巨劍的重量也是五種劍中最重的,但是巨劍比鈍器多了劍刃。因此,巨劍在五種劍中有著最強的殺傷力和破壞力。我的一位朋友,用的就是巨劍,那把劍的名字,叫做隱龍。而用劍的人,名叫阿甘左。他和你一樣,被卡讚詛咒,左手留下了卡讚的詛咒,也就是鬼手。

第四種劍是短劍,短劍出自虛祖,短劍更像法杖而不是劍,虛祖的念氣師發現,可以通過短劍更好的把體內的念氣釋放出來,為此,他們發明出了短劍。

第五種劍,名叫太刀,這種劍,速度比上光劍,攻擊力比不上巨劍,砍在人身上也不會使被砍的人出現遲鈍的感覺,對身體內劍氣的流通又比不上短劍,平平無奇的一種武器。”

“這些劍中,那些劍是三尺長劍。”丁然問道。

“三尺長劍?”林納斯不明所以。

“短劍不足三尺,巨劍比人還高,鈍器說白了不是劍,三尺長劍的話就隻有光劍和太刀了。”林納斯如實說道。

“哦,光劍的話不適合我,一來它是把劍,二來隻有德羅斯的皇族才能用,那留給我的選擇就隻有一個了。”

“太刀?”林納斯猜測道。在林納斯的心中,他最希望丁然能夠選擇巨劍作為他的武器,一來有鬼手的人力量本就大於常人,剛好能夠客服巨劍本身的缺陷;二來嗎!他也和丁然說了,他有一位好友,名字叫做阿甘左,用的就是巨劍。他已經很明顯的暗示了,隻是某人卻沒有體會到他的良苦用心,偏偏選了一把樣樣都不出色的太刀。

“大丈夫當帶三尺長刀,立不世之功。”

豪氣幹雲的話從丁然口中說出,響徹在清水河的兩岸,嘩嘩作響的河水為其伴樂。林納斯被這豪言壯誌帶動了心中冷卻多年的熱血,全身也散發出一種充滿幹勁的氣魄。

“我過幾日要離開洛蘭一趟,在我離開這段時間,洛蘭就交給你了。”

林納斯已經平靜了下來,既然決定丁然決定是太刀了,那他今天來的目的也就達成了。

太刀雖然沒有一項屬於拔尖,但也不差,至少在阿拉德這個世界上,劍士用的最多的,就是太刀,所然沒有光劍揮舞時的速度,卻比其他四劍快,傷害上比不上巨劍,但與以靈巧著稱的光劍比起來,卻要略勝一籌,沒有短劍那種能夠完美釋放劍氣的特質,但在五種劍中,也排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