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也並沒有別人想像得那麼淒慘,並不是每個家庭破裂的小孩都要早熟、憂鬱或者成為少年犯,至少她鄭微不是這樣,她並不覺得自己有多不幸,她的爸媽雖然彼此間感情不好,但都不約而同地愛她,他們總是小心翼翼地避免讓她察覺他們之間的裂痕,避免讓她受到傷害,她愛他們,覺得他們比自己可憐。
惟一覺得日子不好過的時候通常是媽媽吵架後一怒之下負氣出走,一走就是好幾天,爸爸就會不斷地加班、出去喝悶酒,有時一連幾天兩個人都不見蹤影,她要上學,不能老到相鄰城市的奶奶家去了,隻得牢牢地捏著平時的零花錢和他們留下的生活費,一點兒也不敢大手大腳地亂用,她害怕錢用完了,他們還不回家,那她可就慘了。這種時候鄰居的叔叔阿姨們都喜歡搶著讓她去家裏蹭飯吃,她最喜歡去林伯伯家,別人都說林伯伯是單位裏的大領導,但她覺得一點都不像,他對她疼愛得不得了,每次坐在林靜的身邊大口大口地吃著飯,碗裏都是林伯伯和孫阿姨給她夾的菜,她看著林靜偷偷地笑,嘴裏吃得特別香,晚飯過後,林伯伯就會讓林靜陪著她寫作業,林靜房間裏的台燈有著柔和的桔紅色,暖洋洋地,有時她甚至會想,要是爸爸媽媽一輩子都不回來,她永遠呆在林伯伯家該有多好。現在想起來,自己從小就是個沒心沒肺的孩子。
她還記得上了高中之後,爸媽又一次世界大戰,這一回,他們當著她的麵摔了碗,事後他們邊收拾著屋子裏狼藉的殘局,邊安慰著一旁的她,“對不起,微微,是爸媽不好,讓你受驚嚇了。”當時她隻對他們說了一句話,“爸,媽,你們為什麼不離婚?”他們立刻嚇住了,團團圍著她,說,“這孩子嚇糊塗了,爸媽不離婚,就算為了你也不會離婚。”
她很想說,其實她沒有受到驚嚇,也一點都不糊塗,說的每一個字都是認真的。多麼可笑,明明他們的婚姻破碎到一塌糊塗,卻為了她苟延殘喘地拖著,理由是不想讓她受到傷害,難道他們以為這樣名存實亡的家庭就能帶給她幸福和安全感嗎。可是她沒有說出這些,因為知道她無憂無慮地成長已經是爸媽惟一可以慰籍的東西。
所以,十八歲的鄭微被匆匆招回老家迎接父母的離婚判決,她隻覺得如釋重負,這些年已經對他們的戰爭徹底地煩了,她都替他們累!可是為什麼心情輕鬆不起來,一想開口淚水就在眼裏打轉。
爸爸好像說累了,他勸說著奶奶走回另一個房間,離開前對前妻說:“你單獨跟女兒聊聊可能會好一些。”
現在隻剩下她跟媽媽,她反而心裏越來越難過。媽媽看她眼睛紅了,忙說,“微微,媽媽知道這件事對你傷害很大,但我和你爸爸也是沒有辦法……”
鄭微終於忍無可忍,她邊哭邊對媽媽說:“你們合不來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離婚就離婚,我管不著,可是世界上那麼多男人,你為什麼偏偏要跟林伯伯糾纏不清呀。”
她也是回來後才從奶奶的咒罵中得知,爸媽離婚的最主要理由並非因為女兒長大了,再也沒有顧忌,而是媽媽跟林伯伯的私情東窗事發。林伯伯為此要跟孫阿姨離婚,孫阿姨一起之下告到了上級領導那裏,要求單位出麵給個說法,並聲稱絕不離婚,拖也要拖死這對狗男女。反倒是媽媽鐵了心似地要跟林伯伯在一起,自己斷了後路,先離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