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還是被當成小孩(1 / 2)

最著名的例子恐怕就是唐慧案了,少女被強迫接客,母親上訪維權,一開始輿論各種支持,政府也很重視,但時間長了,就都覺得唐慧的母親是一個死要錢的人,天天刷新聞,更有人罵煩不煩啊,輿論不站在他們那一邊了,唐慧的母親甚至因為上訪太多次被勞教了。

所以說輿論是一把雙刃劍,王翰知道見好就收。

再說了,趙文軒也不可能一直在陽城待,畢竟他是記者,而不是王翰的專屬媒體人。

對王翰來說,起碼現在危險是暫時解除了。

既然決定賣給於良全麵子,王翰過了幾天傷勢好了些不影響正常行動後,就出院了。

這讓公安局裏的人對於良全的評價變高了不少,以前都覺得於良全這個調過來從來沒幹過公安的幹部不行,但這一看,似乎還真的有幾把刷子,能把王翰這麼一個難搞的人都搞定。

出院之後,王翰的母親在小區樓下點起了一個大火堆,讓王翰跳過去,去去晦氣。

王翰笑道:“我在看守所裏沒事,別出來後被火給燒死了!”

母親魏麗責怪道:“就你怪話多,快點跳過去,討個吉利!”

旁邊也有鄰居好奇的看,問東問西。

魏麗就一把鼻涕一把淚的以“天殺的警察”開頭,把事情說一遍。

當天晚上,家裏的菜十分豐盛,而且都是王翰愛吃的。

王翰吃飯時問了句:“爸,咱們貸了多少錢?”

王斌搪塞道:“錢不錢的沒啥事,你人出來了就好!到時咱們好好掙錢,總歸是沒事的!”

很明顯,父母還把王翰當成小孩子來看待,家庭大事不會找王翰商量。

王翰也沒多說,這種事情一天兩天是沒辦法轉變過來的,隻能說潛移默化。

吃完飯他就回到了臥室。

這一夜他是輾轉反側,怎麼也睡不著。

腦子裏就想著兩件事。

第一件是家裏的欠債,一年期的貸款,僅靠父母的收入肯定是無法償還這筆貸款的,到時家裏的房子被收走是唯一的結果。

但王翰有信心在這一年裏賺夠這筆錢。

畢竟重生者還是有優勢的。

相比起來第二件事就讓他有些頭疼。

那就是這個案子了,自己已經把陽城的公安係統給得罪了,如果不找出真凶,那麼自己就是危險的,說不準哪一天就被捏造的證據給送進去了。

而且廣大群眾們還會說這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如果你真沒犯法,那陽城那麼多人,為什麼單單逮著你一個人誣陷?”

重生前,他隻知道自己是被平反了,但具體殺人犯是誰,他並不知道,因為那個犯人還有別的犯罪事實在偵辦中,屬於保密。

前世的獄中,他一方麵是出於自保,一方麵也是打發無聊的時間,讀了三個函授,其中有一個就是法律,但法律不是刑偵,而且就算讀了刑偵專業,那也是書上得來終歸淺,沒法化成經驗現在就用啊。

淩晨四五點鍾,王翰才迷迷糊糊睡著。

沒一會兒,就被母親給叫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