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清雪很早就知道李明銳。早到她已經不記得什麼時候是第一次聽別人說起他的。不過如此優秀之人,想不知道都難。更何況他們從小學就同校,但是從來沒同過班。上了高中之後,李明銳愈加有名。趙清雪更是頻繁地聽到或老師或同學提起這位品學兼優,文體皆有特長的好學生。但更讓女生們念念不忘的卻是這位李同學的皮相。

趙清雪對這些一向不很在意。再加上這所全國都聞名的重點中學的課業實在是重得有些讓她吃不消。她自認也不是聰明之人,隻好更加努力。於是學習幾乎耗去了她全部的精力,其它的對她來說好像都不怎麼顧得上。甚至,某天,最好的朋友把李明銳指給她看時,她還在想一道立體幾何題。不知不覺間,她也成了學校的一位名人,隻因為大家都覺得她象個書呆子,可她偏偏還是美女,能把這兩樣東西集於一身的人實在不多。

波瀾不驚中,趙清雪高中已經讀了一半,高二上學期一結束,就要分文理班了。選文還是選理倒讓她頗花了番心思。她文科很好,理科在她以勤補拙的努力下也不差。左右為難時,父母幫她選了學理。因為據說文科好的人學理有優勢,而且學理以後擇業麵廣一些。因為她原來的班被改為文科班,選理科的人就被分插在其他班裏。於是,在和大名鼎鼎的李明銳同校了十年之後,她和他這次終於同班。

寒假過後,第一天開學,新辦主任何老師介紹了他們這八個新分來的理科生,然後請他們依次入座。輪到趙清雪,她發現她的新座位居然就在李明銳的前麵。她本來對這些也不十分在意,就平靜地走了過去。李明銳一直看著她,待她走到座位邊,對她微微一笑,真誠地說了聲:“歡迎你!”趙清雪坦然地直視他,回了他一個微笑,輕輕說了聲:“謝謝。”

兩個人心中浮起相同的感慨,“難怪他(她)如此有名。”

趙清雪想的是,李同學的皮相還真不是一般的好,一張棱角分明的臉,大而有神的眼睛,英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但更難得的是,他看起來還那麼真誠和善,不見一絲驕奢之氣。漆黑的雙眸,微翹的嘴角,都帶著暖意,那個微笑更是如冬日暖陽般明朗。於是這個初見的溫暖微笑就永遠定格在了趙清雪的記憶中。

而趙清雪那清澈純淨的眼神,蝴蝶般上下翻飛的睫毛也永遠地印在了李明銳記憶中。在他眼裏,趙清雪一如傳聞中的美麗,眼中流動著靈氣。他知道這一定是個特別的女孩,也認定那書呆子的模樣隻是她的保護色而已。

趙清雪一直以為她與李明銳的交集僅限於學校。她也隻會默默地看著他,如旁觀者。看他坦承地待人,即使是那些被他委婉拒絕過的女孩;看他談笑間又一次拿年級第一;看他青春飛揚的汗灑球場;看他拿把吉他在校級演出中輕鬆地自彈自唱。不可否認,李明銳實在優秀。但她看過了就看過了,也許對他多了些欣賞,真正讓她上心的還是那幾門功課。

可是,當5月底,那個周六的下午,李明銳微笑地站在她家門口時,她真的有些呆了。不光吃驚,還不好意思,因為開門時,她竟沒認出他來,還傻傻地問了句:“請問你找誰?”然後,她就看到了那個定格在記憶中熟悉的微笑。也不全一樣,這個帶些調侃,他還對她擠了擠眼。這時她若再認不出,就真的白長雙眼睛。

“是你呀!”趙清雪不好意思地紅了臉。

“唉,是我,除了你,咱們學校認不出我的人大概還真不多。”李明銳故作傷心狀。

“你看起來好像和在學校時不太一樣。”趙清雪又仔細看了李明銳一眼。心想,自己認不出也實在情有可原。他在學校常穿校服,是那種寬鬆的運動服,配名牌運動鞋。現在周末,他穿著咖啡色休閑長褲,乳白色T恤,軟底休閑皮鞋。但不可否認的是,怎樣穿,他都出眾。在學校是陽光帥氣,現在是輕鬆瀟灑。也難怪到哪裏都吃得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