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歲後就定了親……”
嫁娶之年,兩家已經有差距了,李姥姥家因為爹是木匠有手藝,是小富之家;薛俊義因為父親早亡,孤兒寡母捉襟見肘。
金錢是感情的試金石。李姥姥強勢退了婚,轉身嫁了一個地主家的少爺;薛俊義在二十多歲時,才娶了一個逃荒女,也就是薛家奶奶。
“兩家都這種情況了,那爹媽又是怎麼成一家的呢?”
這不科學。
忽然有一天變天了,人民翻身把歌唱,千千萬萬成主人。而身為地主家少爺的李姥爺沒扛過批鬥,撇下李姥姥和一雙兒女,這個人再也沒有出現過。
有人說死了,有人說跑了,李家人還是更傾向於死了,隻是沒找到屍體罷了。
李姥姥家的日子一落千丈,田地被分,房子被分,錢財充公。一家三口擠在十平方的小屋裏生活,這是他們家原先下人住的地方,沒有窗子,暗無天日。
李姥姥的前三十年十指不沾陽春水,活的像個廢人一樣,分到的一畝地胡種胡收,連一家人的肚子都填不飽。
日子總得繼續,人總得活著,李姥姥優越感作祟,是放不下身段的;李大舅這個地主家的小少爺也是有樣學樣。
李桂蘭已經有十一二歲了,餓肚子餓狠了,她隻能挎著小籃子出來要飯。那時候家家不富裕,哪有多餘的糧食養別人,李桂蘭很少要的到,偶爾要的到大多進了李姥姥和李大舅的肚子。
兩個村子隔著有十幾裏地,李桂蘭有一天就要到了薛家。薛奶奶也是逃荒女,要飯的滋味她最有感受了,心疼之餘就打聽起了李桂蘭的身世。
李桂蘭身上的衣服補丁撂補丁,針腳大還醜的很,十一月天了,還光著腳丫子。渾身瘦瘦的,大眼睛就顯得特別的大。
薛俊義在家,得知這是李姥姥家的閨女,還真是五味雜陳。當年李姥姥嫌他家窮,費勁吧啦的嫁了個少爺,結果日子過成了這個樣子,還不如他呢。
不過,孩子沒有罪,又是拐了幾道彎的親戚,薛俊義就吩咐自家婆娘留李桂蘭吃了飯,臨走還帶了兩個地瓜麵的餅子。
去別的地方要不到,來薛家不僅管吃還管帶,李桂蘭哪懂什麼人情事故,餓肚子了就來薛家要。
搞得薛俊義哭笑不得,他也有兩個兒子要養好嗎?
薛俊義就“恐嚇”小丫頭:”回去告訴你娘,再來我家要吃的,就把你給我們家,給你糧倉哥當媳婦。”
李桂蘭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回去鸚鵡學舌和李姥姥學了,李姥姥居然真動了心思。
閨女在家裏,吃掉的是兒子的口糧。賠錢貨,多養幾年也是給別人養的,還不如把閨女現在嫁出去呢。
閨女不是白給的,二十斤地瓜幹,五斤苞米麵,還要三千元錢(舊幣),氣的薛俊義拍屁股走人:閨女你自個留著吧,要不起。
李姥姥不甘心,薛俊義的玩笑給她開了一扇通向光明的大門,萬萬不能又關上了。
【作者題外話】:為了表示李姥姥偏心,我把前麵內容改了,把李姥爺寫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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