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福祿宴?(再續)(2 / 3)

“砰砰砰!”

隨同道濟和尚、永信和尚前來的數百僧兵齊刷刷的朝天打了一個齊射,一個個如同廟裏的怒目金剛一般。

“闖王在此,爾等膽敢如此放肆!”

永信大和尚一副忠肝義膽的神情,比之跟隨李自成南北轉戰的劉宗敏、李過、袁宗第等人都要強過幾分,更不要說新近投效不久的宋獻策、李岩兄弟等人了。

早有吳汝義上前向李自成稟報,為其引薦永信大和尚。而一旁的道濟和尚則是在闖營士兵的護衛下,手執李自成的令箭上前將福王的屍身成殮起來,運回承恩寺中停放。準備數日後與首級一道下葬。

十三年冬,李自成連陷永寧、宜陽。明年正月,參政王胤昌帥眾警備,總兵官王紹禹,副將劉見義、羅泰各引兵至。常洵召三將入,賜宴加禮。越數日,賊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縋而出,用矛入賊營。賊稍卻。夜半。紹禹親軍從城上呼賊相笑語,揮刀殺守堞者,燒城樓,開北門納賊。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兩人即其旁自縊死。王妃鄒氏及世子由崧走懷慶。賊火王宮,三日不絕。事聞,帝震悼,輟朝三日,令河南有司改殯。

(這是明史之中關於李自成破洛陽之後的記載,那種所謂的福祿宴的說法,純屬扯淡,按照某個駙馬將軍的作品中所描述,李自成軍隊之中,六十萬的騎兵,四十萬的步兵,每日用人血飲馬。一個成年人體內血液才多少?正常人體的血液總量大約占到人體體重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也就是說,一個體重六十公斤的人,他身體的血液有3600到4800ml。而一匹馬一天的飲用水是多少呢?至少三十升!我的天!這尼瑪得把當時整個地球的人都宰了也不夠飲馬的啊!)

來觀看殺尚書、殺福王的洛陽老百姓熙熙攘攘的往四處散去,人們轉過頭望著這威武森嚴場麵,情緒振奮,感慨萬端。有一個花白胡須的莊稼老頭小聲歎息說:

“唉,這個殺場,自古以來隻殺老百姓,不知屈死了多少性命,從來連一個官兒也沒殺過,今日卻要殺王了。連福王也可以殺,從前我連想也不敢想!”

旁邊一個生著連鬢胡子的中年人用鼻孔哼了一聲,接著說:“管他媽的啥金技玉葉,龍子龍孫,封王封侯,為官為宦,平日作威作福,耀武揚威,騎在老百姓的頭上過日月,隻要犯到闖王手裏,都不值一個皮錢。在永寧,不是已經殺過萬安王麼?別看福王是‘當今’的親叔父,一刀下去,喀嚓一聲,同樣腦袋落地,血濺黃沙,屍首扔給狗吃,有個錘子的‘福大命大’!”

那邊道濟和兩個王府裏的太監哭哭啼啼的將福王的屍身成殮起來不提,這邊李自成卻與永信和尚言談甚歡。

“伏牛山的礦兵,登封的僧兵,嵩縣的毛葫蘆兵,這豫西的三大名兵,如今我闖營之中都齊全了!”

永信和尚一上來,便將這八百裝備齊全武藝出眾的僧兵雙手奉上,連同那幾門大佛郎機一道請李自成笑納。

對於這樣一支武裝到牙齒,且又精熟武藝的力量,自然李自成沒有理由拒絕,當下除了好生誇讚了一番永信和尚之外,少不得給了他一個登封營的營號,允許他在登封一帶活動。同在登封一帶聚眾數萬,攻破登封縣城的土寇李際遇作戰,以保一方平安。

(一個藍翔技校的同學很是憤怒的用鏟車丟了一堆磚頭過來,幾乎能夠給作者蓋一間房子了。“你胡編亂造了這麼多,我一直在忍著!今天你編的也太離譜了!居然讓出家人有了李自成軍隊的番號和職務,讓他在那一帶活動,這到底是出家人還是成了土匪?!”)

(“阿彌陀佛!罪過!罪過!有道是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土匪即是和尚,和尚即是土匪。要知道,在幾百年以後,給登封這座大禪林帶來滅頂之災的,大家都把黑鍋丟給著名的倒戈將軍石友三,可是石友三也有一肚子委屈啊!當時廟裏的和尚已經不是和尚了,你幾時見過有槍有炮的和尚?似乎這座廟裏的和尚應該是靠著一條木棍打天下,還有所謂的七十二門絕技吧?就算你們的棍法號稱是三分棍法七分槍法,可是到底還是有一層棍法的皮啊?玩槍算是什麼好漢?可是,這廟裏的和尚不但玩槍玩炮,為首的主持居然還有一個團長的職務,以廟宇為基地和石友三作戰,這樣一來,石倒戈不燒你的廟都對不起你!似乎,校長在平息商團叛亂時也是一把火把廣州的商業區給燒了一半吧?別說是這個向來名聲不好的石倒戈,就連被吹噓的天上少有地上難尋的巴頓。不也是不知道摧毀了多少意大利半島上的修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