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鈴鈴...叮鈴鈴...”
早上七點,床頭的鬧鍾準時響起。
“老婆,起床曬太陽了。”我迷迷糊糊地喊著,伸手去拍身邊的床,卻什麼也沒摸到。
我有些愕然,隨即從睡夢中徹底清醒過來。
那個在我身邊睡了三年,每天早上都要我喊幾遍才能爬起來的女人,已經不在這張床上了。
我和陸薇已經離婚兩個月了。
我們是大學同學,四年的感情經受住了畢業的衝擊,而且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畢業沒多久我們就結婚了。
兩年前我們拿出自己僅有的一點積蓄,再加上雙方父母的讚助,付了這套房子的首付。
雖然隻是七十多平米的小房子,卻是我們愛的巢穴。我們曾經憧憬著過兩年添個小寶寶,再過幾年換個大房子,等孩子到了上學的年齡再買部車。
美好而溫馨的未來。
那個時候我們都沒有想到,這個美麗的設想連第一步都沒實現就宣告夭折。
三年,僅僅隻過了三年時間,我們的婚姻便走到了盡頭。
說不清是為了什麼,我們之間的分歧越來越大,吵架也從偶爾一小吵升級為家常便飯,後來就是漫長的冷戰。分居了半年之後,我們第一次心平氣和地坐到一起,達成共識:離婚。
都說婚姻有七年之癢,我們的婚姻卻僅僅維持了三年。
這能怪誰呢?
說不上來誰對誰錯,現在說這些已經晚了,曾經那個溫柔大方、美麗可愛的女人,已經變成了我的前妻。
離婚的事還瞞著家裏,我們還沒考慮好怎麼向父母交待婚姻破裂的事實。
買房的貸款還沒還清,而且房產證上寫著我們兩個人的名字,所以離婚的時候經過“友好協商”,我們都同意各自承擔一半月供,等還清貸款再商量怎麼處理房子的產權問題。
因此陸薇還住在這裏,她住主臥室,我住書房。
隻是我們已經形同陌路,相互之間的關係甚至不如同住一間合租房的房客。
今天是周末,又到了我沒事可做的日子。
以前的周末,我們會一起逛街,一起去遊樂場玩,一起去看午夜電影,一起做愛做的事。
離婚後的周末,我上網打發時間,偶爾跟個把好友聚會,喝得醉醺醺回到家倒頭便睡。
再也沒有人在耳邊催促我睡前洗腳,再也沒有人翻看我的錢包拿走我偷藏的私房錢,再也沒有人在我喝醉的時候遞上一杯醒酒湯。
離婚的男人,就像沒娘的孩子,孤苦伶仃。雖然不再被人管束的滋味的確很自由很爽。
我從床上爬起來,看著穿衣鏡裏的自己,頭發亂得像雞窩,胡子拉碴,臉色蒼白,嘴角還殘留著哈喇子的痕跡,怎麼看怎麼不像正值青春年華活力四射的25歲男人。
唉,25歲,已經擺脫稚嫩,卻還未到成熟的年紀。
以後的生活該怎麼繼續?
我歎了口氣,穿上條短褲,拉開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