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2年。
崇禎十五年,秋。
“為什麼?為什麼別人穿越要麼是太子,要麼是皇帝,最不濟也是個沒事遛遛鳥逗逗丫鬟的王爺。”
“怎麼輪到我穿越就成了一個山賊!”
李孟德躺在一張獸皮椅上,眼神恍惚的看著頭頂那落滿餘灰的房梁。
他穿越到“黑風寨”已有五天時間。
他,黑風寨寨主李三刀的兒子。
自從便宜老爹在一次打劫中意外身亡。
十九歲的李孟德就成了黑風寨的寨主,俗稱:當家的!
而他所處的這個朝代不是別的,正是曆史中的大明。
最操蛋的是,這時間線還是明末。
“赤地千裏,人相食。”
這短短幾個字很形象又很可怖的描繪出明末底層百姓的慘狀。
李孟德對此深有體會,成為黑風寨寨主的這幾天時間,他每天就吃一頓飯。
還是清湯寡水的野菜湯,就著難以下咽的窩窩頭。
就這,那一眾山賊小嘍囉已經饞的哈喇子流了一地。
“咕.....咕!”肚子又不爭氣的開始抗議。
原本麵容清秀白淨,如今臉上全是營養不良的菜青色。
“我要吃肉,我要吃雞腿,我要吃白麵饅頭,我要吃到撐死噎死~!”
李孟德已經餓到渙散的眼神,此時眸子裏射出一抹凶光。
既然成為一名光榮的山賊,那還怕個屁呀,搶就完事了,大不了人死底朝天。
總好過在這山上被活活餓死。
想要下山搶糧搶吃的,山下就有一條蜿蜒小道。
平日裏走這條路的多是一些逃荒的流民。
“這些流民比我還慘,就是把他們全都扒幹淨,也找不出一粒米。”
李孟德搖搖頭,很快就否決了搶流民的念頭。
至於那些商隊富賈嘛。
運氣好的話兩三個月能碰到一回。
關鍵這些商隊富賈人家也不傻。
知道這年頭不太平,遍地是流民山賊。
所以外出都帶著家丁團練,甚至還專門雇傭鏢局。
黑風寨雖有山賊五十餘口。
但自家事自家知,李孟德清楚的知道黑風寨底細。
說是五十多號山賊。
其實有一半都是家眷:老人、婦女、孩童。喵喵尒説
能夠真正隨他出去打劫的男丁,最多隻有一半。
像黑風寨這樣的小型山寨,想要搶劫那些過路的商隊富賈,成功率是很低的。
“當家的,大當家的!”
“喜事,喜事啊。”
二狗推開門,一臉興奮的跑到李孟德麵前嚷嚷道。
見桌上有半碗沒喝完的水,順手端起碗‘咕咚咕咚’的就往肚子裏灌。
看這口渴的模樣,明顯是一路跑回來的。
“二狗,你他娘的能不能注意點個人衛生。”
“這是老子喝水的碗!”李孟德沒好氣的一腳踹在二狗屁股蛋上。
畢竟他穿越也就幾天而已,思想還沒轉變過來。
被當家的踹了一腳,二狗不但不惱,反倒是一臉賤兮兮的湊上前,道。
“當家的,走運了。”
“這次咱們真的走運了!”
“走什麼運?你腦子被豬油蒙了,讓你去監視盯哨,這還沒到吃飯的點呢,你跑回來做甚?”
見李孟德又要抬腳,二狗往後稍稍幾步。
“當家的,山下來了一隻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