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寶接了合同在手,隻見上麵寫的無非是一般性例行條款,其中寫道:交易物品為“元朝江南煙雨青花瓷大梅瓶”一隻,買賣金額為二十萬人民幣,以現金支付。此協議簽定後即刻付錢,協議生效,不得反悔。買方一欄寫的是陳致美的名字,賣方寫的是劉五嬸的大名,夏寶仔細看了兩遍,並沒瞧出什麼不妥。
“既然沒有問題,這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主以及證明人各執一份,請簽字吧。”陳致美從皮包裏掏出支簽字筆,擺在三份合同紙上,手都有點按捺不住地顫抖。
這也叫做是見慣了古董藏貨的大經紀人?夏寶微有些鄙夷地眶了眶他。劉五嬸拿起筆,又在合同內容上瀏覽了一遍,才伏首要在抬頭欄裏簽名。
“慢著!”看著物品欄那一處時夏寶心裏忽然一動,“這裏還得加幾個字才行。”
陳致美不耐煩:“還要加什麼字?已經寫得夠清楚了!”
夏寶不作聲,從愣著的劉五嬸手裏奪過筆,在“元朝江南煙雨青花瓷大梅瓶”後端端正正加上“胎體有小黑點,其餘均為完好”這一行。寫完後她挑挑眉在三頁同樣的地方按了個手指模,然後把筆交還給陳致美。“既然要寫就得寫清楚,也免得將來為這個扯皮。”
雖然錢來得貨真價實,但陳致美這樣一看就是奸商的人居然肯以比別人高出五萬的價格把這罐子買下,夏寶心裏還是覺得有點不踏實。要是外婆在的話八成又會說她在“以貌取人”,但眼下她不得不這麼“小人”一次。這種做買賣的事兒她們可鬥不過他,要不寫得清楚點兒,萬一將來他買不出去了,又反口說什麼合同上寫著買的是完好無損的上好正品,絕不是這樣的次品,到時候買不出去再拿回來退貨,誰受得了?
陳致美顯然很不高興,“夏小姐難道還不相信我的為人?我陳某人做了幾十年買賣,在業內可也算是有口碑的,難道還會出爾反爾?”
夏寶拍了拍那罐子,揚起下巴說:“簽合同的目的就是為了約束買賣規則,要寫當然就寫清楚點。”
陳致美無話,低頭把名字給簽了。然後把三張紙推回往劉五嬸麵前,讓她把沒簽完的繼續簽完。
等到夏寶最終簽完後,分給了各人一張。陳致美便從陳秀芳手裏拿過皮包,從包裏掏出好幾大摞百元大鈔來。夏寶扭頭一看對麵段家已經有人了,於是說:“等等!我先去借個驗鈔機!”
說著跨過院子到了段家門前,段德勝不在家,他老婆劉美英正在門口掃屋簷,夏寶甚少與她碰麵,這會兒便禮貌地合手喊了聲“嬸子”,說明了來意。劉美英聽到要借東西便抬了頭,掠了掠額前的頭發說:“借多久?有倒是有台在家裏,不知能不能用。”
夏寶賠著笑道:“那麻煩嬸子你給瞧瞧唄?”
沒多會兒劉美英便將一台半新不舊的機子慢悠悠捧了出來,“也能湊和著用。——用完給我送回來啊!”
夏寶邊接邊點頭:“用完馬上就送回來!謝謝嬸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