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燈發出暗黃的光,透明的浴室,故意營造出來的曖昧氣氛。她趴在他的胸口,企圖聽到他不一樣的心跳,結果是再一次的失望,照例和平常一樣,有規律的起伏著。他不說話,隻是撫摸著她的手臂。
“你愛我嗎?”不知道從哪裏來的勇氣,她抬頭問他。他看著她,什麼都沒說,隻是抱她抱得更緊了。一瞬間,她好想流淚,但是,在這種時刻,哭哭啼啼是會破壞氣氛的,她咬住嘴唇,硬是把眼角的淚逼了進去,不自覺的哼了一聲。“怎麼了?”他抬起她的臉問。“沒什麼。”她重新把頭低下去,埋在他的懷抱裏。“是不是很疼?”“沒有。”他隻是輕撫著她的頭發,她不敢抬起頭,不敢看他現在的表情,不敢去想象他的表情。並不是因為害羞,而是她真的怕,怕看到他一如既往的淡漠,怕看到他心裏的影子。
歐陽誠,她的男人,那一年,她19歲。
和他相識的情景,林蕾現在想起來已經模糊了,隻是覺得好像一場夢,一場她怎麼都醒不過來,也不願醒來的夢。
他比她大五歲,那是在高考結束以後,在一個朋友的聚會上,拐彎抹角的認識了。為什麼說是拐彎抹角,因為他並不在邀請之列,他和一群人在另一個包廂,清清和周瑾喝多了,看到他長得如此周正便不顧形象的去搭訕,而他一臉淡漠的拒絕了。那次周瑾的臉都丟到南太平洋去了,她還好意思硬把林蕾拉到他旁邊,說,“帥哥,我有個美女妹妹,現在還沒男人,你能不能把她收了?”當時,林蕾的臉就像是被高溫烘烤過一樣。後來,每當說起這件事,他總說,當時她的臉就像刷了油的小乳豬,紅紅的,滑滑的,甚是可愛。
其實那天,她並沒有看清楚他的樣子,隻是覺得他的眼睛,那麼銳利,有點凶,有點冷,好像不把人看穿不罷休一樣。林蕾朝他滿懷歉意的擺擺手,他也不說話,隻是看著她。她被他看得有點尷尬,就連扶帶推的把周大小姐拖了回去,期間聽到他的朋友玩笑道“歐陽總是女人緣最好的一個。”
就知道了他好像叫歐陽。
其實她一直在想,為什麼擁有稀奇古怪旁門左道名字的人,總有很多異於常人的地方,比如說歐陽誠,比如說樊謙。
樊謙是她所見過最聰明的人。在她的印象中,很少有他不會做的題,很少有他不了解的東西,就連女生的事,林蕾感覺他都比女生本身更清楚。他就住在她家隔壁,十多年了。這時代談不上青梅竹馬,但林蕾覺得他是最了解自己的人,反正仗著自己是女生,受了委屈有了困難,第一個想到的傾訴對象絕對是他。然而他們之間也就是朋友而已,沒有絲毫的曖昧。對於這種情況,林蕾自己覺得,她一向不是特別受男孩子喜歡的類型,要不然也不會大學都沒有男朋友了。有天樊謙對她說,“想知道你為什麼現在都還一個人嗎?”“為什麼?你知道?”她看見他促狹的笑了笑,“因為你太傻啊,笨得要死,長得不是天仙類型,性格又不溫順,記憶力差,還遲鈍……”說了一堆,她也懶得理他,認識他十多年,好話從來沒幾句。她隻有配合,“是,我以後是嫁不出去了,我做女強人好不好,自己養活自己,不稀罕誰養著。”他“撲哧”一下笑出來,“還女強人?當你成為女強人的那天,一定是社會文明倒退了幾百年。你還是自覺的找個角落待著,以後嫁個人,當個米蟲算了。”林蕾倒羨慕米蟲,無憂無慮的,生活自在又快樂,且容易滿足。
其實,她為什麼會找不到男朋友,原因就在於歐陽誠。他的出現,徹底的改變了她的生活。
那次尷尬的經曆以後,她沒想過會再見他,對於他的記憶並不深,倒是對周瑾,在那次之後,每次出去喝酒林蕾都像個管家婆一樣看著她,別人問起來,林蕾總說,她再這麼耍酒瘋下去,就不僅僅是尷尬的問題了,哪天自己被賣到偏遠地區做童養媳都不知道。
再遇到他,剛上大學一個月。說來也巧,她都不知道,他以前居然是這個學校畢業的。可能是在外麵花天酒地多了,便想念校園相對淳樸的氛圍。
那天,她遠遠的看見一個人坐在樹底下,好像在背書,又好像在睡覺,一動不動的,他的腿很長,闊肩,臉上的輪廓很分明,鼻子高又挺。學校有這號人?好奇心促使她向他走去。他全然不覺有人靠近,依然睡著。頭發有點亂,眉頭微微蹙起,有點像得不到糖吃的小孩子,想到這裏,林蕾輕輕的笑了一下。歐陽誠的睡眠真是不太好,輕輕一笑也能吵醒他,他睜開眼睛,用手擋了擋陽光,看著這個傻笑的女孩。林蕾一驚,忙說:“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故意要吵醒你的。”歐陽誠沒有說話,站起來,拍拍褲子上的灰,作勢要走,回頭看了看她,似想起來什麼一樣,若有所思。林蕾並沒有想起上次的尷尬經曆,隻是在想怎會有如此五官精致,氣質出眾的男人。“你是那天的那個?”他說,“什麼?哪天?”她有些糊塗,她可不記得認識這樣的人,“沒什麼。”他轉身走了。林蕾有點悵然,還以為自己走了桃花運,哎,自己命不好啊,她搖搖頭。可是沒想到,第二天,事情就有了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