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這是我們的工作,那筆貸款就是三千萬,是個大單啊”,裴東來說道。
“有把握收回來嗎?”
“現在還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吧”。
林曉潔既然故意問起這筆貸款,那她肯定知道關於這筆貸款的一些事情了,隻是沒有點破罷了。
兩天後,陳劍一家離開麗江,臨走時,林曉潔對裴東來說道:“東來,如果遇到什麼困難,跟我說知道嗎?把麗江的工作忙完就回來吧,我在江城等你”。
陳劍也催促裴東來盡快到深圳去代理自己的業務。
一個月後,案件如期開庭審理,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那份股東會複印件是否是真實有效的?
郭得毫在庭上明確表示,那次貸款沒有召開股東會,是時任麗江酒店的法人兼總經理張雨桐的個人行為,其他股東也陸續到庭作證,都說沒有開過股東會。
蕭然作為證人出庭,她承認自己辦理貸款的時候見過那份股東會決議書,並且說是郭得毫指使自己偷了股東會決議書,然後交給他,郭得毫還因此付了自己10萬元的報酬。
郭得毫事先沒有想到蕭然會出庭作證,並說出這樣的話。
“法官,別聽那臭婊子胡言亂語”,郭得毫在庭上大罵蕭然,蕭然也不示弱,兩人對罵了起來,法庭上一度陷入僵局。
在休庭半個小時後,張雨桐緩緩走來,出現在證人席上。
她看起來精神不錯,相貌變化不大,盡管沒有化妝,穿著囚服,但她依然是那麼的美麗。
看到張雨桐的那一刹那,裴東來控製不住自己的情緒,深情的喊道:“雨桐”。
張雨桐聽到了裴東來的呼喚,轉頭看了裴東來一眼,她眼眶有些濕潤,最後對裴東來微微笑了一下,然後做了一個點頭的動作。
“當初申請貸款的時候,我作為公司的總經理和法人,首先通知了麗江酒店的大股東郭得毫,郭得毫表示同意,並且由他通知了其他三位股東,次日早上9點零5分,我們在麗江酒店二樓會議室召開了股東會,會議的內容是向麗江B銀行申請三千萬的貸款,用於酒店的擴建和設備的升級改造,大家都是同意的,並簽訂了會議記錄和股東會決議書,那份股東會決議隨後就交給銀行辦理貸款了”。
隨後,工作人員把那份股東會決議的複印件拿給張雨桐看,問道:“是不是這一份?”
張雨桐看了之後點頭道:“就是這份”。
“我們是開了會,但沒有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啊”,郭得毫繼續狡辯道。
江文道:“法官,我方申請做筆跡鑒定”。
最終,法院認定股東會決議書是真實有效的,由麗江酒店承擔還款責任。
張雨桐離開的時候,裴東來激動的跟在後麵大聲說道:“雨桐,我愛你,我在麗江等你出來”。
裴東來被警察製止住,張雨桐上車的時候,回頭看了裴東來一眼,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雖然她沒說什麼,但這個笑容足以表明她的態度,對裴東來來說,已經夠了。
時隔4年,兩人再次相見,裴東來既高興又心疼,悲喜交加,五味雜陳。
從張雨桐的眼神可以看得出來,她在裏麵過得應該還好,裴東來沒有看到悲觀和絕望,看到的是她堅定的眼神,淡然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