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就這?就這就這?!(2 / 2)

就衝這怎麼都不肯吃虧的勁兒,夏卿卿就不由在心裏感慨一句,不愧是鐵公雞。

真是一點兒虧都不吃。

夏語薇見夏卿卿看完合同之後臉上露出不情願的表情,頓時覺得自己的機會來了。

她故意用好奇的語氣問夏卿卿是不是覺得合同有什麼問題,不等她回答就著急說明自己的看法。

“我覺得以江總的能力,無論開出怎樣的價格,都是值得的。”

她幽幽地歎了口氣,“可惜我沒能碰到像江總這樣的經紀人,如果我能遇到的話我一定會好好珍惜的……”

夏卿卿:“你遇不到隻能說明你人品不行。”

江晏禮:“夏……卿卿說的對。”

夏卿卿瞥了他一眼,用眼神示意,“我們還沒熟到這份上吧?”

這就直接喊上名字了?

江晏禮理直氣壯,“你們倆都姓夏,我喊夏小姐,你們誰應我?”

夏卿卿煞有介事地點了下頭,“你說的很有道理,的確是得想辦法分辨一下我和夏語薇,否則難保她不會動什麼歪心思占我便宜。”

夏語薇被這話氣得直翻白眼,“誰稀罕占你便宜啊?”

“這可是你說的,以後我火了,你可別想著占我便宜。”

夏卿卿說著將經紀人合同推回到江晏禮麵前,在某一條細則上點了點,“藝人無條件服從經紀人的合理安排這條,加上一句。”

江晏禮:“加什麼?”

夏卿卿:“需由藝人判斷經紀人的安排是否合理,若經紀人安排不合理,藝人有權拒絕。”

夏語薇對夏卿卿這個要求嗤之以鼻,江晏禮又不是傻子,怎麼可能答應加上這一條?

真要由夏卿卿來判斷江晏禮的要求是否合理,主動權不全都在夏卿卿身上了?

正兒八經簽合同,又不是夫妻間的玩笑。

小事兒聽妻子的,大事兒聽丈夫的。

至於是大事兒還是小事兒,則是由妻子來判斷。

說白了,妻子才是真正掌握主動權的那一方。

夏卿卿提出的要求,和所謂的丈夫管大事妻子管小事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她不信江晏禮看不出夏卿卿的算計,明知道是個坑,江晏禮肯定不會簽——

沒等夏語薇想完,就聽見江晏禮說:“可以。”說完就動筆手動加上了夏卿卿要求的補充條款,同時簽下自己的大名。

夏語薇:“???”

不是說江扒皮嗎?不是說鐵公雞嗎?不是說極致利己主義嗎?

就這?就這就這?!

這麼輕易就被夏卿卿哄得簽了明顯不利於他的合同,確定不是腦子有問題嗎?

江晏禮別不是個傻子吧!

夏語薇仿佛恰了一百個檸檬,酸得險些倒了牙。

【女主醋意值+6】

【女主醋意值+10】

沒等夏語薇從江晏禮人設崩塌的打擊中回過神來,就聽見夏卿卿語調輕快地說了聲:“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江晏禮說著從夏卿卿手中接過她簽好的s級藝人合約。

夏語薇也看見了合同上注明的s級字樣,下意識問:“我的呢?”

江晏禮用挑剔的眼神在她身上掃視一圈,而後嫌棄地拿出一份b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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