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上級再三叮囑,要講究形象,要講規矩。別在公共場合動手。

隊長早就一巴掌扇在了這女人的臉上。

“按照大明法律,任何阻礙執法者調查的行為,最輕三年,最長十年,如果你再敢阻止,我就把你拿下。”

為首的一名男子開口了。

大明建國兩百六十多年,各有各的利害關係。各種窩藏犯人的事件,時有發生。

京城周邊,到處都是官場,所以,這件事特別的隱秘。

當官的嘴巴!

官場上的人,別的本事未必有多大,但在諂媚和歪曲事實上,卻是當世最出色的。

在崇禎完全掌控大明政權的時候,他在《大明法》中增加了一個包庇的罪名。

不管是什麼理由,妨礙執法者依法執行,都是以窩藏的罪名處理。

但是,在實施的時候,往往會先給對方一個警示,如果對方不願意,那就將對方全部抓起來。

“喂,你在嚇唬我嗎?區區一個區區的旗幟之人,也敢如此囂張?有種你就把他給我抓住!”

張夫人雖然嘴上不饒人,可是內心卻是十分害怕的。

她在心中默默的祈禱著,希望她的靠山能夠盡快的來救她。

自己阻止了這家夥,雖然自己幫了他一個大忙,但他很清楚自己背後的勢力。

如果自己真的被錦衣衛給抓了,說不定還會有人來幫自己。

“來人帶走”為首的那名叫蕭奇的男子有些不耐的吩咐道。

後麵的兩個錦衣衛看到這一幕,立刻拎著鎖鏈走向了張夫人。

“錦衣衛不要臉了!”張夫人叫了起來。

張夫人一聲令下,十幾個手持木棍的彪形大漢從門外湧了過來,周圍圍了一圈人。

張夫人是個潑婦,最擅長的就是無理取鬧。

他們崇尚“人不要臉,人就是世界上最強的。”

我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我隻會無恥地利用自己的不法行為。

“張夫人好大的魄力,竟然連錦衣衛都敢招惹。”

“你沒看看百香閣的老板是什麼人嗎?有錢有勢,又怎麼會在乎他們?

更何況,“文明執法”這個詞,是皇帝陛下最近幾年大力倡導的。以前,他們都是臭名昭著的人,可如今,他們卻是要遵守法律,這讓他們很是害怕。

你瞧,再過不久,他們就會落荒而逃。”

第二個人說道。

“不會吧,錦衣衛和那些沒有靠山的護衛不同,他們都是皇帝的親兵,他們是皇帝的親兵,他們不會知道。”過路丙插嘴道。

“你當這是洪武時代嗎?

太祖皇帝在弘治時,曾將貪官汙吏貶為屠犬。

有了這麼多的狗兒,就有更多的人喜歡他們。

有了太祖陛下撐腰,錦衣衛就再也沒有什麼好怕的了。

可是,說實在的,朝廷裏到處都是腐敗的官員,而那些官員,卻隻有寥寥幾個。

那些貪官汙吏會讓皇帝再次舉起屠夫之劍?”

第二個人回答。

“你有所不知,我在外遊曆多年,見識了不少大明的變故,皇帝的許多決策都是正確的,但是“文明執法”卻讓我覺得有些古怪。

以往,我們這些沒有任何後台的人,在做生意的時候,都會被人扒一層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