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長的鍍鋅鋼管,隻要在一端焊上尖銳的刀器,就能當做長槍或者砍刀使用,能保證他在安全距離和喪屍作戰。
京元心想琢磨著到底是把扁平的菜刀卡進去用作砍刀,還是把尖銳的水果刀卡進去用作長槍。
要殺死喪屍,就得砍下它們的頭顱或者破壞它們的大腦組織。
如果用菜刀去砍喪屍脖子,砍不了幾下就會卷刃,但用突刺攻擊的長槍,尖銳的槍頭從眼睛的部位戳進腦花攪動,這樣就不會對刀刃造成多少損傷了。
比較之後,京元覺得長槍的實用性遠勝於砍刀。
不過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他得刺的準,畢竟他隻能刺眼睛,就算他現在力氣大,能用蠻力捅穿喪屍薄弱的太陽穴,對刀具的損傷也太大了。
沒辦法,誰讓他現在隻有槍管沒有槍頭呢。
他打算先試試準頭,若是費了老半天功夫把長槍造出來,結果不會用,那就鬧笑話了。
嗯,他把蠟燭放在茶幾上,站在兩米外的位置。
小白蹲在他的腳邊,一邊哈氣一邊歪著頭看他。
京元閉上眼,左手食指和中指豎在眉心,擺了一個poss。
男人嘛,誰沒點英雄夢,反正觀眾就隻有小白,中二一點,羞恥一點也沒人看得到。
一個人的時候才能做最真實的自己啊。
他幻想自己是常山趙子龍,手握銀白長槍,身後戰甲披風隨風飄揚。
“吾乃常山趙子龍是也!”
“鼠輩受死!”
他大喝一聲,槍出如龍。
水管震顫,嗡鳴躍響!
這一槍刺出了音浪,槍未到,火先滅。
一縷白煙從水管的另一端飄出來,茶幾上蠟燭紋絲不動,而燒焦的燭芯,已經被取至槍頭。
快、準、狠!
連京元都驚訝於自己如今的身體素質。
乖乖,這也太猛了...
要是他帶著這力量去三國混,少說也得混個五虎上將,說不定連呂布典韋也能一決高下。
“元,生不逢時啊...”京元入戲太深。
“汪!”
小白似乎是因為光線忽然消失,叫了一聲。
“別急,馬上就點火。”
京元摸出打火機,打火機的火苗照亮了被他刺斷的棉芯,裂口平整,像是用刀切的一樣。
好厲害,這都可以上綜藝節目表演達人秀了吧。
他這身手,用長槍絕對沒問題。
重新點燃火後,他興致勃勃取來了細長的水果刀。
木製的刀柄對比水管的開口有些大,於是他用菜刀把刀柄削尖,用力卡了進去,為了確保“槍尖”不會在戰鬥的時候掉下來,他從臥室的床板上拔了幾根長釘子,用磚頭當做榔頭,把釘子釘入了水管和刀柄的連接處,最後再用麻繩綁緊。
如此一來就很結實了,他憑借著自己的手工和聰明才智,製造出了屬於他自己的長槍。
“哈哈!”
京元笑了幾聲,拿著長槍肆意揮舞幾下,仿佛兒時的夢想成真了,他真的變成一個蓋世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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