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子川。
在我被押上刑場之前,知道這個名字的人,都叫我一聲子川先生。
在我要被砍頭之後,眾人隻會鄙夷一聲:
“咦~那個謀逆賊啊!”
謀逆死罪,誅九族那種。
我不僅謀逆,我還遊走四王之間,攛掇慫恿他們謀逆。
雖然他們本身就有反心,但能加快他們謀反的速度,我還是很滿意的。
嗨,倒也沒有那麼滿意,主要是成就感吧。
畢竟,最早最早的我,不過小倌館一個稍顯出眾的小倌而已。
啊,我這樣的人,能將太傅、四王玩弄股掌之間,確實成就感讓人比較爽。
我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想來那等聖母心性的人,定然會覺得,我一定是有什麼苦衷。
或者說,我一定有彌天大恨,才會想要顛覆大盛皇權。
嘖,雖然是努力想為我洗白,但我真是蠻討厭這種人的。
我沒有苦衷,我就要發瘋。
我就是要看看,那些平日裏高高在上的權貴,甚至照顧過我生意的權貴,摔在爛泥裏是什麼模樣。
事實證明,再貴的權貴也隻是血肉之軀,也隻是個普通人。
有些人,甚至比普通聰明人還要蠢很多。
能夠高高在上,不過是胎投得好。
掉進泥潭的時候,也同普通人一樣,甚至更加的狼狽。
什麼?天下蒼生?黎民百姓?
他們都沒管過我死活,我為什麼要顧及他們死活?
想當皇帝嗎?
以前當小倌接待權貴的時候,倒是想過。
在極盡屈辱的時候,我有想過,若是我手握重權,這些人還敢這樣嗎?
事實證明,他們真的敢誒!
就連腿都廢了,也沒有一個人是老老實實的,總想著取皇帝而代之。
嘖,這樣的天時地利人和,我不使壞都說不過去。
至於這一切是怎麼開始的,我還得好好回憶一下。
哦,我想起來了。
那是我被賣進小倌館六個月十二天零三個時辰。
我正在接客人們。
是的,客人不是一個。
是我的老主顧,說我身上有股讀書人的氣質,他很喜歡。
他的朋友們也很喜歡。
沒辦法,暴發戶就是喜歡那些,自己夠不著的特質。
比如書卷氣,比如清冷傲骨。
但我是裝的,是小倌館的調.教郎君,根據我的氣質,專門量身定做的方案。
“你這雙眼睛,若是不笑,真是暴殄天物。”
“你這漂亮的肩背,挺得越直,就會有越多人想折斷它。”
不得不說,我雖然是從一對漁民夫婦手中買來,但我學東西真的很快。
除了剛開始一股子魚腥味,不過半個月,我就完全脫胎換骨。
我的眼裏時常帶笑,無論在什麼情況下。
我脊背永遠挺直,即便被折騰得死去活來。
果然,我出名了。
出名好啊,出名了,我就能自己挑選客人。
看得順眼的,銀錢給得多的,都是我的首要挑選目標。
所以即便這三個暴發戶,實在讓我嫌棄,我也依舊能笑臉相迎。
那日他們又想出新的法子折騰我。
他們將窗戶打開,讓我趴在窗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