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烈日當頭,陽光炙烤著大地,連空氣都是滾燙的,甚至能聞到泥土被烤焦的味道。
天氣實在太熱,路上半個人都沒有。
躺在村口白楊樹底下的丁香,隻覺得腦子一陣劇痛,然後一段段記憶像放片子一樣在頭腦中倒帶重播。
上一輩子的她被她的心機繼母蒙蔽,一直都沒有認清她的真麵目,還以為她是真的把自己當做親生女兒一樣疼。
最後才知道她是一隻披著羊皮的狼,吃人不吐骨頭。
鎮上糧店的會計因為喝醉酒摔壞了腦袋了,現在上不了班,想找一個會記賬的過去救急,若是幹的好了以後還有機會轉正。
丁香的舅舅是村裏的幹部,他去鎮上開會,正好知道了這件事。
不由就想到了丁香,她當初也是念過中學的,還算認得幾個字,這個工作也不累,正適合她這樣嬌滴滴的女娃。
從村裏到鎮上去,平日裏大家都是直接走到村口去搭個順風車。
有時候村裏有人趕牛車或是拖拉機去鎮上買東西,就能將人帶過去。
隻是去鎮上糧店報到的那天,丁香在村口等了半天都沒看到人,最後怕時間來不及就隻能走小路。
她沿著小路往山上走,到了山頂的時候不知道從哪裏衝出來了一條黃色大狗,衝著她撲過去,她從小到大最怕狗了,一不小心就從山上滾了下來。
而她自己不但把腿摔折了,人也摔暈過去了。
她被人從山腳下救了直接放在了村口白楊樹底下,那時候一表人才的下鄉知青李玉棠剛從外麵回來,正好碰上了。
丁香昏迷期間感覺自己被人背著走了很長一段路,她隻記得那人的脊背很寬闊,給人很安全的感覺。
她一直以為救她的人是李玉棠,也因此對他產生了好感。
他本是從城市過來的下鄉知青,小夥子人長的精神,又上過學,會識文斷字,是招女孩子喜歡。
後來因為響應國家號召,知識青年大批返城,但是每個村裏的回城名額有限。
李玉棠知道丁香的舅舅是村裏幹部,對此事有一定的決定權,就對她花言巧語,展開猛烈攻勢。
丁香聽信了他的甜言蜜語與他迅速墜入愛河,不惜為了此事多次去求他舅舅,最後終於將名額讓給了李玉棠。
那人之前曾經信誓旦旦地對丁香說以後等到他回城安頓好了,就會將她接去城裏過好日子。
誰知道這個人回去後就遲遲沒有聯係丁香,她最後隻得自己跑到城裏去找他。
結果不但被他一陣奚落,而且還被他告知當初救她的人根本不是他,是她自己太蠢,認錯了人。
既然她自己送上了門,那他就順水推舟,不玩白不玩。
最讓她無法接受的就是他居然早就跟周玲廝混在一起了,丁香知道真相後,悲憤欲絕,心有不甘,跟他拉扯之間,被車撞了。
一眨眼她居然又回到了當初被人救下,放在村口白楊樹底下的時候。㊣ωWW.メ伍2⓪メS.С○м҈
待她理清了思緒,這才明白自己這是重生到了八零年,最初誤會開始的地方,所幸一切都還來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