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二章 音樂專業出來的法律人(2 / 2)

也開出了自己的價格,一首歌編曲的酬勞是兩千五。

第一次和那些人合作,沒有給出三千的極限價格,嚴鑫還是想試一下他們的水平到底行不行,能不能夠達到合格的水平——讓他一個業餘的人聽不出不對勁的地方。

他對於合格的理解就是這樣的。

流行歌曲,本來就不是唱給那些專業人士聽的,大多數聽眾的水平跟他都差不多。

他都能夠聽出問題來,那說明問題很大。

他聽不出問題來,大多數的聽眾一般情況下也聽不出問題來,那就可以湊合下去了。

又不是奔著得獎去的。

嚴鑫還表示,如果這一次合作愉快的話,以後還會有更多的合作。

這也就是希望他們為了以後的合作,能夠更用心的做作品,不要太敷衍。

這一次他拿出來的歌曲有十幾首,等於一次性就要支出兩三萬塊錢。

但是這個不要緊,顧茹還有半個月的歌曲分紅沒有給他,給了就足以支付這一筆錢。

不行的話,還可以預支顧茹的錢,到時候就瞬間投資的那六十萬裏麵。

實在不行,還可以找陳力借一下。

還不行的話,大不了賣掉一點股票,那點錢就出來了。

手裏有錢,還是有這樣的底氣的。

那幾個人並沒有都在線,及時回複的隻有一個姓謝的,名叫謝俊,就是小尹說的那個學了音樂找不到工作,最後隻能自學法律,考到了律師證,現在在做律師助理的那一個。

嚴鑫的消息發出去才兩分鍾,他就回複了,表示很樂意和嚴鑫的合作,表示他一定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將嚴鑫給他的歌曲編好曲。

從言辭上來看,很熱情的樣子。

嚴鑫不知道他的實力如何,總覺得一個找不到本專業的工作的人,專業水平不會高到哪裏去,不敢把太重要的歌曲發給他,決定先讓他來做《一起學貓叫》這首歌。

如果效果可以的話,再給他做一首《嘴巴都都》。

他也不知道那些歌曲哪個難度更大一些,隻是覺得這兩首歌相對簡單一點,又是從網絡上走紅的,應該難度不是那麼大。

兩個人約好了,嚴鑫明天會把這首歌的詞曲以及演唱的小樣通過郵件方式發送過去。

在聊天的時候,嚴鑫想到謝俊是學法律的,順便向他問了幾個法律方麵的問題,就是有關於注冊公司以及和簽下歌手的問題。

也是他以後的發展方向。

這些問題要去律師事務所詢問,那是需要付費的,現在有一個學法律的在這裏,就問一下,也不知道人家學的是不是這方麵的。

謝俊也沒有嫌麻煩,一一給他解答。

聊著聊著,嚴鑫突然心頭一動,問他:

“謝先生,我現在準備注冊一家公司,急缺人才,你有沒有興趣來我的公司?”

謝俊懂得音樂,又懂得法律,能聘請到這麼一個人,都可以當兩個人來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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