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做人不能那麼無恥(2 / 2)

在他記憶中,這本書好像是零六年發布的,現在是零五年,可以搞。

也許這個時候原創者已經有了這本書的構想,甚至還有可能弄出了這本書的大綱、細綱以及人設,積累了足夠的素材。

但是不要緊,誰叫他沒有發布呢?

沒有發布,總不能說別人抄襲吧?

寫靈異的作者遇上靈異事情,應該是能夠理解的。

打出書名,就要點創建的時候,嚴鑫又有一些猶豫了。

感受到了良心的譴責。

“做人不能那麼無恥吧?抄襲也得講個基本法,不能原封不動的照抄。”

猶豫了一下,在原書名上又加了一個字。

盜墓,那是跟死人有關的事情,所以他加了一個“死”字。

——《死鬼吹燈》。

書名創建完畢。

看了看,又感覺這書名有些奇怪:

“怎麼感覺像是劉備文一樣?本來應該是陰森恐怖的氣氛,加了一個‘死’字,竟然莫名的曖昧了起來。難道,這就是中文的魅力嗎?”

想將那個死字給刪掉,鼠標點到了那裏,又猶豫了:

“還是不要刪了,讓別人誤會是劉備文也不錯,還可以吸引一些老色批來看,流量更大。”

決定了,就這個書名。

書名創建完畢,然後搜尋著記憶,寫下了“引子”這個標題。

開始正文。

原文的第一句話他還記得很清楚,因為太有趣了:

“盜墓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

一大段話,按著鍵盤啪啪啪啪的就打了出來,都沒用一分鍾的時間。

“寫書,不難嘛,”他心裏想著,“隻要肚子裏有貨,怎麼會難呢?”

繼續打字。

然後就愣在了那裏:

“那啥?”

“接下來是怎麼寫的?”

他記得引子的第一段,是因為那一段套用的是流傳很廣的一段話,他覺得這種套用很有趣,所以記起來毫不費力。

但接下來的內容,涉及到了盜墓的一些知識。

幾部《鬼吹燈》他都看過,一些相關的知識也在小說裏麵體現了出來。

可是怎麼將那些知識串聯起來,形成一篇簡短而有力的文字,他還真沒有那樣的能耐。

他試著按照自己的理解寫了半個小時,修修改改,最後整出了兩三百個字,完全就是名詞的堆積,一點黏性都沒有,怎麼看怎麼別扭。

就這樣鬆散無力的文字,能成為萬人追捧的熱門作品?

騙鬼呢!

最後,全刪了。

把前麵那一段也刪了。

想了想,將引子也刪了。

“算了,這隻是一個引子,有沒有都不重要,還是直接從故事開始吧。”

修改了標題,《第一章:白紙人》。

正文,寫下了第一句:

“我的祖父叫胡國華……”

猶豫了一下,覺得做人不能那麼無恥,連別人的祖父都要剽竊。

於是又改了一下,將“胡國華”這個名字改成了“嚴國華”。

“我的祖父叫嚴國華……”

這才安心的繼續寫。

但是,兩隻手放在鍵盤上,手指愣是按不下去。

“接下來該怎麼寫呢?”

“故事我記得,可具體該怎麼寫呢?”

“要怎麼寫才能夠讓這個故事生動起來,吸引別人看下去呢?”

卡殼了。

這個時候,他隻想去問一下那些文抄公:

“你們是怎麼做到靠著記憶將一本百萬字以上的小說抄出來的?”

“這科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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