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眼淚汪汪的宋嵐,寧濛坐下,在腦海裏看著小白傳過來的原劇情,臉色越來越冷。
沒錯,寧濛已經被換了芯子,現在這具身體裏的是妖帝寧濛。
她懶得換名字,小白就幫她選了這個位麵,原身也叫寧濛,來委托任務時淚流不止,不停說著對不起女兒。
原身年輕時嫁給了本村的宋福。
婚後不久,宋嵐就出生了,一家人日子也算和睦。
可惜五年後的一場慘劇改變了一切。
那天原身娘家有點活兒,她回去幫著幹,囑咐宋福看好女兒。
宋福嘴上答應的好好的,轉頭就把女兒丟在家裏,自己跑到隔壁打麻將。
等原身回來時看到滿身血汙、哭得花貓一樣的女兒,天都要塌了!
五歲的女兒居然被人糟蹋了!!!
原身心如刀割,跑到隔壁掀了桌子把宋福揪回來,指著鼻子痛罵!
本來宋福恨原身膽大包天,竟敢讓他丟了大男人的麵子,正想教訓她,可看到女兒的慘狀,也低頭不語,生生挨了原身一頓罵!
原身說絕不能就這麼算了,一定要報警,讓那禽獸不如的畜生付出代價,宋福眼睛瞪得老大,“你傻了吧?這種事怎麼好張揚?你不嫌丟人啊!”
“丟人的是那個畜生!”
“哪個畜生?村裏人都跟咱沾親帶故,他要是畜生咱們是啥?這肯定是有人一時糊塗,你何苦鬧出來傷了和氣?咱女兒也小,還不明白是咋回事,你就哄哄她,給她買點好吃的,保準過幾天她就忘了。”
“宋福,你還是不是人!”
原身不顧阻攔,執意去報了警,誰知她帶著警|察上門時差點被氣死。
宋福不同意她把事情鬧大,居然自作主張給宋嵐洗了澡,收拾了屋子,就連宋嵐穿的小衣服都給洗幹淨了!
這下好了,證據全沒了!
宋嵐隻有五歲,又受了驚嚇,很多事情都說不清,隻能通過她的言語判斷,欺負她的人不是左右鄰居,也不是她經常見到的村民。
警|察查訪幾日,一無所獲。
宋福不但不後悔,反而怪原身多事,害得他們倍受閑言碎語,走在路上都直不起腰來,以後在村裏可怎麼做人!
原身氣的反唇相譏,他們日日吵鬧,互相責怪,感情越來越僵。
村中也確實有人用異樣的眼神看他們,說些風言風語,還不許孩子跟宋嵐玩。
宋嵐也變得膽小怯懦,害怕生人,還經常做惡夢。
眼看再這樣下去,宋嵐就毀了。
原身咬牙提出離婚,帶著宋嵐搬到了城裏。
宋福賴著撫養費不給,等著原身回去求他。
不過一個女人,還敢提離婚,莫非想翻了天不成!
原身咬牙硬扛著,帶著宋嵐去打工,幫人賣衣服、搬搬抬抬,什麼苦都吃過,有時碰到刁鑽的客人,被人指著鼻子罵,她還得陪著笑臉。
有時不小心丟了貨,她隻能拿自己的錢賠上,再心疼得偷偷抹眼淚。
她肯幹踏實,腦子又活,眼光也好,日子長了就拉攏了一批回頭客,有人專門找上門讓她幫著選衣服。
店主很欣賞她,後來不幹了,就低價把店轉給了她。
就這麼摸爬滾打,七八年下來,原身居然幹出了點樣子,還開了分店,在城裏買了房子,宋福心裏就不是滋味了。
一個女人離了男人怎麼可能過得好?
一定是賺的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