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賢,是個活死人。
我死於九八年的十月初二。
同樣,那天也是我出生的日子。
李叔說,他撿到我的時候,我早已被凍僵。
他看我可憐,把我抱回了家,以獸皮包裹,送入山中的亂葬崗中,否則,我連當活死人的機會都沒有。
或許有人會問,這活死人是個什麼東西?和普通人又有什麼區別?
我的回答是,沒什麼區別,無論外表還是內在。
唯一不同的點是,活死人沒有魂魄,死後天地不容,六道不收。
但這些都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至少,對於普通人來講。
李叔本名李江水,是村裏的殺豬匠,兼職端公。
平日裏,村中紅白喜事都會找他幫著操持。
可以說,李叔在村子裏的地位僅次於村長。
但就是這樣的一個男人,卻打了一輩子光棍。
我問過原因,李叔說自己命犯五弊三缺,這輩子隻能一個人過。
所以,即便他收養了我,卻也隻讓我喊他叔,而不是爸。
從小,李叔就待我極好,他把所能給予的最好條件都給了我。
到了上學的年紀,李叔更是花大錢把我送去縣城最好的小學就讀。
然而,上學的第一天,我就因為和同學打架被請了家長。
原因很簡單,那幾個孩子不知道從哪裏聽來的,說我是天煞孤星,生來就克死了父母,誰要是離我太近也會被我克死。
我氣不過,就和他們扭打在了一起,但畢竟雙拳難敵四手。
幾個孩子合力把我放倒,其中一個小胖子更是坐到我背上,把我當馬騎。
我被憤怒衝昏了頭腦,張嘴咬下小胖子腿上的一塊肉。
因為這件事,我被學校開除了。
李叔更是賠了小胖子家裏一筆不菲的醫藥費。
可等回到家後,李叔卻沒有責備我。
他把我領到後院,丟給我一把剔骨刀,指著豬圈裏最肥的一隻豬說道。
“你去把它捅死,我們今晚就吃它的肉!”
我心底犯怵,那隻豬的個頭能抵我三四個還多。
但我不敢忤逆李叔的意思,提刀走進豬圈。
不一會,我就被那頭豬拱了出來,身上沾滿了豬屎。
我看了眼李叔,他神情冷漠,到嘴邊的話被我硬生生噎了回去。
我提刀再上,來回四次,每次我都被那頭豬供出來,身上青一塊紫一塊。
到了第五次我還準備進去的時候,李叔攔住了我。
“可以了,你殺不了它的!”
轉身,李叔從豬圈裏拎出一隻還沒斷奶的小豬。
“把它殺了!”
我稍作猶豫,隨即揮刀捅下。
一道淒厲的豬叫聲後,我臉上濺滿了鮮血。
“知道你為什麼能殺掉這隻豬?卻殺不掉最肥的那隻嗎?”李叔問我。
“因為它不夠肥?”我弱弱地答道。
李叔搖頭:“因為它弱小!”
“而你比他強,所以你能殺掉它!”
“這個世界,向來都是弱肉強食,你弱小,就活該挨打!”
“今天的事,我不怪你,反而替你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