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女兒是個明理懂事的年輕小姐。”這是奧斯汀說的。
夏洛特,她隻不過是不夠漂亮而已。
【可是你得承認,她的確長得很難看。盧卡斯太太本人也那麼說,她還羨慕我的吉英長得漂亮呢。(貝內特太太)】
她在家裏,連母親都這樣說她,她要有怎樣強大的心靈,才能走到幸福呢?
【對班納特先生說來,這件事反而使他心情上益發灑脫,據他說,這次所經過的一切,真使他精神上舒服到極點。他說,他本以為夏綠蒂盧卡斯相當懂事,哪知道她簡直跟他太太一樣蠢,比起他的女兒來就更要蠢了,他實在覺得高興!】
班納特先生認為夏洛特嫁給柯林斯是蠢的。這本書裏,他看似很聰明,其實也算是不錯了。但他終究還是個鄉村小紳士,不了解作為一個女人和長女的立場,不知道如何作出明智選擇。
從某種程度來講,夏洛特比他更“懂事”。
其實有時候反過來講,夏洛特嫁給柯林斯也不錯。
夏洛特太現實,太聰明,所以她的生活注定是有痛苦的,問題在於她如何對待自己的情緒。
而柯林斯不像別的稍有錢稍有地位的男人,他是呆笨迂腐的,所以夏洛特隻要當好柯林斯太太,就能輕易地駕馭他。
這種女上男下的生活一直維持下去,對於夏洛特來講,或許也不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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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接下來的早就想寫寫,卻因為這幾天太忙錯失時機,結果忘了有七七八八。
聽到文下的嗬嗬同學講簡和伊利莎白被奧斯丁開了金手指。
其實從這一點上來講,我總覺得奧斯丁和現在*上大部分作者有共通之處(喂),或者說,這一點讓我覺得奧斯丁很親切。
因為她寫出的是她的夢,而這個夢是很多少女們也在憧憬的。因而我一向覺得,若是不要太嫖(貶義),瑪麗蘇是可以被諒解的。因為瑪麗蘇是我們心裏的夢。
文中的四對,按理解被賦予了奧斯丁對婚姻的四種看法,我覺得或者也包含著另一種因素:現實中,這四種婚姻都是存在的,無法改變。
簡和賓利,兩個人都不是太聰明,然而性子柔順,一個能夠理解,一個能夠包容,想來若是不出什麼意外(在我看來這個可能性是低的,至少兩個人得好好培養一下金錢觀念和不過分的人際交往的能力),是幸福的一對。
伊利莎白和達西,兩個人都聰明,放下彼此間的驕傲和偏見之後愛情火花是更加閃耀了。
然而貝內特家兩個最爭臉的女兒的婚姻,給人的童話色彩太強了,特別是伊利莎白。
童話總是特別幸福的。而達西也成了萬千女生心目中的好男人。
但是伊利莎白和簡有做夢的資本,即使是鄉紳的女兒,容貌和花樣的年紀讓她們不用擔心下一個求婚者。
而我敢說,這個世界更多的是像夏洛特一樣的女人,認命了,所以默默結婚,默默生子,默默死去。不同的是她為自己挑了個她能擁有的最好的儲藏室。
我始終覺得,夏洛特和某些現代女性很像。
富豪征婚,於是應征者如雲,不惜身穿泳裝比美,好讓男人們挑選。這些應征者是叫人覺得羞恥的,然而她們自有自己的理由。
而更多的是兩人交往,有些人要選得門當戶對,也考慮到結婚後的麵包問題,這個是很被人們理解的,特別是我們的父輩。
其實簡·奧斯丁自己終身未婚。因為她沒有遇見自己的達西。
然而她還是可以做夢,那個時代,選擇單身已是一件突破世俗偏見的事,她用這條交換了自己的夢想。
而夏洛特呢,她是長女。她聰明,能為自己打算,也自覺或不自覺地為自己的家考慮。
姑且不論沒有達西。倘若有了達西,“大約沒有哪個男人會看中她”。
除了嫁給柯林斯,上帝還給了她更好的選擇嗎?
夏洛特的話,還是補充一些吧。
對於達西的最初看法:“他雖然驕傲,”盧卡斯小姐說,“可不象一般人的驕傲那樣使我生氣,因為他的驕傲還勉強說得過去。這麼優秀的一個青年,門第好,又有錢,樣樣都比人家強,也難怪他要自以為了不起,照我的說法,他有權利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