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時,醇厚的鋼琴聲伴隨著吉他聲飄向空中。
開頭是《黑色毛衣》。
僅僅是一個前奏,在場許多人的興趣就提了起來,雖然在場大部分人是明星,但是南久的藝人大多都是影音雙棲,就算音樂功底一般,多多少少也能感覺得出來一部曲子的好壞。
而周董董歌曲有個特點,那就是氛圍感特別濃烈。
不管是《七裏香》那種聽前奏就能把人拽進初戀的感覺,還是說《以父之名》那種開場就能讓人沉浸到意大利黑手黨的氛圍之中,又或者是現在的《黑色毛衣》。
周董董的歌就是如此獨特,非常容易抓住人的耳朵。
“這曲子是他自己寫的還是林總寫的?”
“聽別人說林總隻是填詞。”
“那就怪不得林總這麼大力捧他了,這曲子厲害啊!”
“是的,很獨特,而且給人一種厚重踏實的感覺,看樣子他應該學鋼琴學了不少年。”
“隻要演唱部分不拉垮,這周董董說不定又是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林總的眼光不服不行啊。”
優秀的前奏讓所有人都期待起來,但接下來,當周董董開始演唱之後,許多人又麵色古怪的皺起眉頭。
“他這唱功有點拉吧...”
“是不太行...口齒不清,這可是大忌。”
“是有點奇怪,不過...又意外的不難聽。”
“也不知道林總聽了他唱歌沒,這種估計很難火起來的。”
台下議論紛紛,咬字不清對於唱歌來說是大忌,這就好像寫小說文筆拉胯,畫漫畫畫風不行一樣,但是這也算不上致命傷,隻不過這樣的話就是彩票,有人聲線獨特,但就是有聽眾買單。
隻不過,劍走偏鋒,聽眾買單的幾率是少數,因此大部分人還是不看好周董董。
台下不看好的聲音漸漸大了起來,台上的周董董也聽到了。
雖然說他這人喜歡出風頭,但是現在也就是個什麼都不懂的小萌新,聽到別人說自己的歌不行,多多少少有些慌,唱歌開始跑調。
就在這時,他看到了二樓欄杆旁的林奇,林奇正滿臉沉醉的聽他唱歌。
林總喜歡我的歌?!
周董董內心猛地一震,瞬間又自信起來。
到也不是錢不錢或者前途不前途,主要是在周董董心中林奇是他偶像,也是音樂界的標杆,林奇都喜歡他的歌,那麼就說明的歌沒有問題!
內心念頭通達,歌曲的情感自然表達的更加順暢。
“一件黑色毛衣,兩個人的回憶。”
“雨過之後更難忘記~”
“忘記我還愛你。”
“你不用在意,流淚也隻是剛好而已,我早已經待在穀底————”
唱歌這玩意兒其實唯心的,有時候唱功啥的也不是關鍵,就像有時候有些人的歌喉不行,但是足夠投入,那麼歌聲中蘊含的情感也就足以打動人,這裏麵最具有代表性的應該就是那首“我要找到你不管南北東西,直覺會給我紙引——”
那人唱的好嗎?
從專業的角度去看也就那樣,但是因為那人喝了酒,再加上情感充沛,所以給人的衝擊力特別強,這種感覺就是情感的共鳴。
而情感的共鳴,也一直是林奇對於旗下歌手的要求,林奇其實對旗下歌手的專業能力並沒有太看重,就包括像張夢涵啊,周惠敏,他都很少會去監督她們,讓她們去好好上課,認真練歌什麼發音什麼什麼的。
在林奇心中,唱歌不必有太多技巧和條條框框,因為唱歌是內心情感的宣泄;唱歌也不必刻意去在意是否有人會聽,茫茫人海,人海茫茫,這大千世界總有人能聽懂你的歌聲。
隻要歌曲能夠聯係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隻要能引起聽眾的共鳴,那就是好歌手。
而這個年代,還沒有被奶茶腐蝕的周傑倫,無疑就是這樣的歌手。
“再說我愛你,可能雨也不會停。”
“黑色毛衣,藏在哪裏,就讓回憶永遠停在那裏~~~”
隨著歌曲進入中段高潮部分,台下的紛紛擾擾的聲音漸漸安靜,人們都在看著台上那個發光的男人。
二樓,李誌明搖搖頭歎了口氣,感慨道:“真是個好苗子啊,還好被林總你發現了,不然的話,我可是...”
李誌明是個商人不假,但他也的確是對音樂這一行有著信仰,在他心中,一切都是為了能有更好的欣悅,這也是為什麼林奇現在還與他合作,並且明明掌握51%千千動聽股份,卻從來不插手內部管理的緣故。
林奇笑道:“都一樣,他這塊金子,就算沒有我來挖,一樣也會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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