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102)(1 / 1)

吳水洗過澡躺在床上時,手機響起來。

雷蒙:睡了嗎?

吳水:沒。

雷蒙:想吻你來著,沒找著機會。

吳水恨得牙根癢癢,真想立時就能咬他一口。

接下來的幾天,雷蒙每天下班後都從西邊坐地鐵穿過大半個北京城來和吳水吃晚飯,有時吳水明顯看出他的疲憊,心裏隱隱的感動,可是她依舊不明白,這麼不容易地見上一麵,他為什麼幾乎就不吻她,甚至碰她都不那麼主動呢?!

七夕,這一天從早上上班開始,廣播裏就在講所謂“中國的情人節”,吳水在網上訂了一對情侶銀鏈,想:他會不會想起來今天是情人節呢?

下午雷蒙的短信過來,說要約在一個兩人的中間點:公主墳。

他帶了隻打鼓的威尼小熊,鼓實際上是隻儲錢罐,讓她把想對他說卻沒法說出口的話寫在紙條上存在小熊的鼓裏。

兩人在公主墳的一個小餐廳裏吃了飯,出來後吳水本想再和他多待一會,可是他想早點回去,吳水依依不舍,在地鐵站她仰起頭靠在他身上,深情地望著他,希望他能給她一個親密的吻,可是他的身體僵硬地立在那裏,輕輕推開她:你不熱嗎?我渾身都是汗。

吳水的心又涼了。她想起那夜,記得他們有一次一同去洗手間,可是記憶隻停留在去的路上,後來發生了什麼怎麼也想不起來了,她一直想問他們可曾在衛生間裏發生了什麼,卻問不出口。這會他的拒絕又讓她想這個問題,她遲疑地說:我一直有個問題想問你,可又不好意思問。

是什麼問題?

吳水猶疑著,想:還是別問了,搖搖頭。

雷蒙卻緊跟著來了一句:是結婚嗎?

吳水詫異地望著他,雖說她很喜歡他,卻從未考慮過結婚,才認識一個月,哪裏就想要結婚了?未免太恨嫁了吧!

雷蒙不等她開口繼續說:我原本打算四十五歲之前不結婚的,認識你之後我打消了這個念頭,但無論如何五年內我不想結婚。答應我,五年之內不要再提這件事好嗎?

開往四惠東的地鐵剛好進站,吳水匆匆踏上列車,依舊瞪著詫異的眼神望著他,離開。

這一夜吳水輾轉難眠,五年,五年之後她三十三歲,她無法想像,父母親可否能容忍她和一個男人不明不白地保持著象現在這樣若即若離的關係卻不結婚。三十三歲,而他二十九歲,對於男人來說正是大好年華,而三十三歲對於女人,卻是實實在在的老姑娘了。

一個月薪1500元對她若即若離的男人,五年之內不結婚的條件,吳水開始懷疑這段感情,他們還能走多遠?她又能撐多久?她自認為不是一個物質至上的女人,可是她也從未預料到她的愛情要麵臨經濟與年齡的雙重考驗,如果為了經濟的原因分手,那對她的價值觀將是莫大的諷刺。

她也覺得對這個男人捉摸不透,他到底愛不愛她,如果愛,為什麼他那麼吝嗇於一個擁抱、一個親吻?如果不愛,他又為什麼和她在一起?她想起每次打電話他都會抱怨自己沒錢了,或者還剩下多少錢,她不喜歡一個男人對女人抱怨這種事。她覺得男人負擔兩人在一起的費用是正常的,如果他的經濟狀況比她好很多,為了沒有欠他的感覺,或者為了不讓自己依附於他,她可能會選擇AA製;唯獨現在這種狀況,她從未預料到,現在如果讓她為他負擔生活費用,她會懷疑他的動機,也會有養小白臉的感覺。就好似她最近就要結婚的一個女同事,她剛剛裝修了自己的房子,男朋友比她小兩歲,沒有任何物質基礎,她曾在辦公室裏說:我怎麼覺得不是要出嫁,而是要娶一個人進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