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大門緩緩打開。
監獄長從外麵走進來,看著一道身材消瘦、狼狽不堪的身影,不禁冷笑了幾聲。
陽光透過窗戶灑在他身上,照亮了一張灰塵滿布的髒臉,和一身發黴破舊的衣服。
地上隻有兩個碗,一個用來接水喝,一個是用來吃飯,有時隻有饅頭,監獄長心情好的時候,會加點小菜。
這裏關押的罪犯,並沒有殺過人、放過火,算不上罪大惡極,但遭此待遇的,隻他一人。
“淩飛,你刑期已滿,可以離開了。”監獄長冷淡地說道。
淩飛盤腿而坐,微閉雙目,反問道:“那人知道嗎?”
“我勸你認清現實,認清自己的身份,那位大人不是你這種人,可以打聽的。”
監獄長雖然在冷笑,但也有所收斂。
再怎麼講,眼前的男人是曾經叱吒風雲的一代兵王,各個媒體爭相報道他的英勇事跡,甚至接受過官方嘉獎。
即便如今一無所有,但武藝本事並未丟。
猶記得他第一天進監獄時,差點徒手拆了牢房。
不過,第二天起就變得出奇的老實,至於原因,除了他自己,沒別人知曉。
“好了,趕緊走吧。”監獄長丟給淩飛一個包裹,指指大門,催促道。
淩飛沉默不語,拎著包裹,離開了囚禁他六年之久的監獄。
六年,足以抹滅一切,銷毀一個人的存在。
淩飛站在監獄外麵,街道兩側空空蕩蕩,見不到親朋好友,連結婚兩年的妻子,也未到場迎接他。
“嗬。”
淩飛自嘲地笑了一聲。
在巔峰時慕名而來,在低穀時果斷離去。
真是交到了一群好人啊!
淩飛怒上心頭,緊緊攥住拳頭,衝進對麵的樹林,盡情釋放。
轟!轟!轟!
一連串炸響聲震耳欲聾,直到拳頭血肉模糊,淩飛方才罷休。
環視一圈,身邊堆積著大量的殘枝破葉,鮮血染紅了綠意,也傷透了淩飛的心。
他喘了幾口粗氣,打開手中的包裹。
一部手機,一把鑰匙,一遝鈔票,一張字條。
“淩飛兄,在你看到這張字條時,估計您已經出獄了,恭喜恭喜!但同時,我也得道歉,沒人能頂著鴻鵠的壓力,與您保持聯係。您幫了我很多忙,這些是一份心意。方誌傑,敬上。”
從這段話不難看出,六年過去了,淩飛成了階下囚,而鴻鵠飛黃騰達,步入社會頂流。
記憶的碎片在此刻全部連接上。
鴻鵠,是當年同一部隊裏,一位戰友的外號,也是坑害他蒙受牢獄之災的始作俑者。
猶記得當時,鴻鵠是晚一年進入血狼小隊,成為並肩作戰的戰友。
算上他,血狼小隊一共十人,其餘九位已擁有豐富的作戰經驗,和團隊意識。
然而,鴻鵠作為新人在第一次協作任務時就出了岔子,貿然闖進未偵察清楚的倉庫。
不僅放跑了嫌疑犯,更是中了陷阱,差點活活被埋在地下的炸彈轟死。
這時候,是淩飛果斷冒著生命危險衝進火海,救了鴻鵠一條命。
從此,淩飛擔任鴻鵠的指導員,一次又一次地幫他完成任務。
可世事無常,誰曾想害自己入獄的始作俑者,竟是最親密的隊友呢。
不過,沉重的傷感之餘,仍有一絲暖意流淌在心田。
給他留下這份包裹和字條的人,即方誌傑,是淩飛以往執行任務時,偶然救下的。
一個忘恩負義,一個知恩圖報。
麵對這天壤之別,淩飛不禁會心一笑,輕聲道“鴻鵠,方誌傑,我記住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