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前的事情,早已經沒有人對證,他就算說自己進山了,也不會有人懷疑。
我轉頭看向劉警官,“麻煩你去找一下這個高建民,我留在這裏和他好好聊聊。”
劉警官點頭,“我相信你問話的本事,那我先去了,有消息我會立刻把他帶過來,或者通知你的。”
說完,劉警官起身就走。
這裏是為村子的西邊,和村民所住的位置都距離甚遠。
我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獵頭的對麵,“先生,可以好好和我聊聊張曉梅出事的那天晚上嗎?”
獵頭目光直勾勾地盯著我,就好像隨時都有可能會對我動手的樣子,這讓我不免的有些緊張起來,下意識的按在了腰上的氣槍。
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居然詳細的和我說起了那天晚上的事情。
晚上九點,他躺在床上睡覺,突然聽到外麵傳來慘叫聲。
這個時間,村子裏的人都已經睡著了,不會有人到河岸邊,更不會有人到他住的附。
因為村子裏有一個傳言,說他不僅吃山上的野獸,還吃!
村子裏二十多年前丟了一個小孩,他們都懷疑是獵頭做的,當時還鬧到了他的家裏,沒找到人,那對父母隻能就此作罷。
事情雖然解決,可是這謠言卻傳了出去。
聽到慘叫聲之後,他便起身站在窗前看了一會。
沒過多久,一道黑影扛著一個人走了出來,隨後將屍體扔到河裏。
他也通過尖叫聲確定那是張曉梅,不過他對村子裏的人向來沒有好感,因此壓根就沒有出麵幫忙的意思。
再說人都已經死了,他此時出去也晚了。
等到第二天,村子裏的人發現張曉梅的屍體,隨後警察也來了。
而他則是背起自己的東西直接進了山,他討厭警察,也不想和村子裏的人打交道:幹脆就選擇逃避的方式。
所以在我們的卷宗記錄上,才沒有警察問話的記錄。
否則他住在那河岸邊上,定然要問個清楚。
我有一件事情很不解,“既然如此,那你十七年前從山裏回來的時候,有警察在這裏繼續調查,你為什麼沒有和他們說?警察應該也來問你了吧?”
這個案子在十七年前,調查時間長度足足接近一年,這一年來,警方都沒有放棄搜尋,時不時就會到村子裏回訪,查看實行進度。
直到一年後,實在查不出凶手,這才作罷。
“他們來問過我,我就說不知道。”
“那你現在又為什麼告訴我了?”
“因為我想說了。”獵頭站起身,端著放有野兔骨肉的盆子,整個房間都彌漫著血腥味。
“我現在要出去,請你也離開吧。”
我站起身,臨走之前還不忘說道:“現在你是知情人,在我們警方沒有調查出來犯人是誰之前,你都有嫌疑,所以需要你一直呆在家裏不可以外出。”
“這些天你就不要進山了,我隨時都有可能過來問話。”
獵頭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更沒有說話,但是我有種預感,他應該是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