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沒錯,按照你這樣說的話,那個獵頭的確很有嫌疑。”劉警官眉頭微皺,手指不由自主地敲著小木桌。
他雙腿盤在炕上,顯然已經習慣了這鄉村裏的生活。
年紀大了就是這點好,不管去什麼地方都能放得開,心態也好,能把遭罪看成是享受。
不像王警官,渾身上下拘束著,他好像對這個地方十分嫌棄,不過看他穿著打扮,的確是個富裕人家,向來一直過的是錦衣玉食的生活,適應不了也很正常。
我回答道:“那我們就再等等,李三說這個獵頭進山了,但是一般情況下最久一周也就出來了,他已經進去了好幾天,應該快了。”
“我們就到他的家裏守株待兔!”
劉警官看著我,笑眯眯的說道:“不得不說,方警官,你真的是有一手!我們才不過吃個飯的功夫,你問出來了一堆東西。”
“咱們來到這村子裏之後,所有的進展基本上都來自於你的問話,你這辦案能力和效率簡直一絕!”
對於劉警官的誇獎,我隻是微微一笑,沒有順著這個話題說下去。
李三不能一直關著,長時間的五花大綁極有可能會導致身體方麵的問題,況且他還需要吃飯和排泄。
雖然他有嫌疑,我們可以將他拘留,但現在沒有辦法回到局裏,隻能讓他在房間裏呆著,時時刻刻在我們的監視之內。
我們三人也從來不同一時間出去,至少要留一個人在此處看守。
接連過了好幾天,獵頭終於回來了。
王警官留在房間裏繼續看守李三,而我們兩人則是來到獵頭的家裏。
獵頭是一個中年男人,今年差不多四十多歲的樣子,長得人高馬大。
如李三所說那般,他的身高至少在一米九左右,身材高大健碩,身上全都是肌肉塊。
雖然已經深秋,可他卻還穿著一件背心,背心上麵能夠看到毛邊和破了的洞。
看見我們到來,他麵無表情,仍舊在整理手裏的獵物,那是幾隻野兔。
我當先走上前,“你好,我是從京城過來的警察,我姓方,我們想要找你問點事情。”
獵頭抬起頭,聲音低沉沙啞,就好像是許久沒有說過話一般,“有什麼事情,你直說。”
“你之前是住在河岸邊上,沒錯吧?”
“沒錯。”他低頭繼續整理野兔,手上一用力,那鋒利的刀子就把野兔整個開膛破肚。
他的刀法非常高明,用一種破壞力最小的解剖方式,就能夠將野兔的骨肉整個取出。
如此一來,就能最大程度地保護好它的毛皮。
他的兩隻手上沾滿鮮血,隨手把肉和內髒扔到一個盆裏,將皮毛上麵的血跡用濕紙巾擦幹,然後再懸掛到通風處,並沒有經受過清洗。
見我不再說話,而是緊盯著他的手,獵頭解釋說道:“這兔子一旦要是死了,就不能給它的皮毛過水,否則會影響到它的保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