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前,還是一個村子裏,十幾歲的姑娘就已經開始相看人家了,那個時候的曉梅十八歲,正好在讀書,也是最花季的年齡。
一直都有人上門提親,不過都被回絕了。
我繼續問道;“那你回絕的那些人中,有沒有人讓你印象深刻,或者幹脆這麼說,你懷疑的人都是誰。”
“我懷疑的人一直都是那一個!就是我們村東頭的無賴!”男人咬牙切齒,“但是我和你們說了,你們卻說沒有證據!”
我忍不住坐直身子,“你為什麼懷疑他?”
“那個無賴一直喜歡我們家曉梅,他經常跟蹤曉梅!有一次被我發現之後,他才稍微收斂一些。”
“後來陸續有人提親,那個無賴居然也叫人來了,也不照照鏡子,看看自己是什麼德行!”
按照男人的描述,那個無賴不僅比張曉梅大了好幾歲,而且一直遊手好閑,根本沒有正事。
這也就罷了,他不僅長得矮,而且模樣也醜,屬於能把小孩嚇哭的那種,還滿臉都是各種膿包,坑坑窪窪。
據說,那是他去城裏找小姐之後留下來的,是一種皮膚病,根本就不是什麼青春痘。
村子裏的人都對他避之不及,可偏偏他本人卻又十分不要臉,什麼事情都做的出來,完全就是人厭狗棄。
那個無賴過來提親,直接就被男人轟了出去,別人也說他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男人握緊拳頭,“我本來沒往他的身上想,我以為真的就像是村子裏其他人說的那樣,曉梅找了個城裏對象。”
“可是在警察發現曉梅的那天,村子裏的人都過去圍觀,我看到那個無賴,居然在笑!”
男人瞪著眼睛看我,裏麵是無限的怨恨,“他再衝我笑,是那種勝利者的微笑,你明白嗎?”
“而且,他還衝著我比劃了一個手勢!”說完,他雙手掐在自己的脖子上,“就是這樣!”
“我當時憤怒極了,衝過去就給了他兩拳,可這個時候他又買起慘來,說根本不是他做的,說我瘋了!”
我能夠想象到當時的場景,也難怪他一直走不出來。
自己認為的凶手一直都在逍遙法外,可是自己的女兒卻慘死在河裏。
還好,男人沒有報私仇,否則的話,現在他也要進監獄了。
“張先生,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你放心,如果凶手真的是他,我一定會還張曉梅一個公道:你還知道什麼,請都告訴我。”
別看已經過去了整整十七年,但是對於男人來說,仿佛隻是發生在昨天的事情。
他和我講述了他所有知道的事情,居然和卷宗上麵記載的沒有太大的出入,仇恨也是支撐一個人活下去的重要支柱。
離開了張曉梅的家,我的心情略微有些沉重。
劉警官和王警官也找到了住的地方,是村長家的屋子,裝修的雖然不怎麼樣,但至少幹淨。
我們準備今天夜裏在這裏留宿,不然一來一回,實在是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