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有了罪證,那麼李長澤所做的那些事情,已經不需要他招供,我們也可以結案了。
五年前的那起凶殺案是他做的,護工,包括另外兩名失蹤的女性,同樣也是他殺害的。
那些頭顱就是證據,就連裏麵的胸器也是一樣。
但是這五年之後的案子,卻不是他做的。
“你的那個朋友在哪裏?”
令我意外的是,李長澤卻並沒有說出對方的地點,反正說道:“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一個人做的,我已經承認了。”
“我可以告訴你們,我到底是怎麼犯案,我又是怎麼動的手,你們隻需要確認一下不就可以了嗎?”
“這件事情又和我朋友有什麼關係?再說了,我這個人沒有朋友!”
我沒想到李長澤這個人還挺重義氣,一個反社會人格,對親情愛情友情,同樣感知都很淺,他居然能做到扛下所有的事情。
但是身為一名警察,明明知道有凶手,就必須去抓,所以我一定要找到那個人。
李長澤既人願意包庇對方,那就說明這個人真的很值得他信任,至少他在這個人身上傾注了很多的心血,所以才不希望他被警察抓走。
那麼這個人對李長澤你定然是一樣,這樣的話,我就不怕他不出來。
想要引一個人出來,有很多種方法,“李長澤你要是不說,我就隻能讓他親自來找你了,你覺得怎麼樣?”
李長澤冷哼一聲,“我已經說過了,我沒有朋友!你們這些警察未免太沒用了,時隔五年才抓住我,還是借著我親生父親的證詞,而現在又搞出什麼莫須有的朋友。”
“你怎麼幹脆不說,我是指使鬼魂殺的人呢?搞笑!”
李長澤拒不配合,沒辦法,那就隻能我自己親自去找了。
我走出審訊室,外麵的人都還在討論這個案子。
“天哪,我真沒想到,那個看起來才二十多歲的人,居然這麼狠!”
“反社會人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記得咱們一共辦過好幾個反社會人格的案子,沒有一個不狠的。”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人呢?”
“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人性本惡吧,有些人天生就是壞的,這個也沒辦法。”
雖然我並不認同人性,本惡這種事,但是有些孩子的確天生就是壞人。
我還記得有一個案子非常的複雜,因為這個案子裏麵涉及到了好幾個未成年人。
而這幾個孩子才不過七八歲而已,他們用石頭打死了一個成年人。
不僅如此,甚至還把他的腸子扯出來,當做玩具。
但是麵對警察的時候,他們不僅沒有感覺到害怕,甚至不以為然。
一個孩子,法律沒有觀念的時候,他們也會知道殺人是不好的事情。
因為小孩知道痛,他們已經有了最基本的意識,而成人更是如此。
他們在對方求饒的時候,仍舊沒有停手,隻能說這些孩子天生就是惡人,而且是無法感化的那種。
之後因為這幾個孩子年紀小,此事隻能作罷,但是我們還是對其進行了重點關注,尤其是讓家人對他們進行正確的指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