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張警官還沒有完全相信他,便將白色帕子搭在桌子上道:“我當然知道了,可是我可不能去問李佳菲確認這是不是你的屍體了,因為她已經去到地獄裏麵投胎了。這個故事就長了。”
張警官奇怪我的思路:“你這是還怕找到了一具屍體不是她,難不成你還在水裏找到了其他的屍體或者還看到其他鬼魂在那裏徘徊不走嗎?”
我擺擺手笑著解釋道:“我當然不是那個意思,張哥,你可得先相信我這個人的德行,我可是第一次見到屍體,真實的屍體,我當時別提多害怕了。
若不是李佳菲是十七年前失蹤就死了,你們怕不是要懷疑到我身上?”
張警官也淡然一笑,然後認真地說:“自然是,你知道第一個被懷疑的人是誰嗎?不是凶手,是第一發現人。
這很正常,所以周隊昨天還是很認真的問了你的話。你可能不知道,這是當時周隊獨立辦理的第一個案子。警察都會對此而一輩子難忘。”
我連忙恭維道:“當然,知道你們辛苦。這件事恐怕調查起來不會很容易吧?要是我早些去將屍體找到就好了,這樣李佳菲或許可以想起自己是怎麼死的,不管是意外還是他殺,我都可以立馬告訴你了。”
張警官淡然一笑,警察應該靠線索為他們聲張正義,而不是鬼魂。
他並沒有把我的懇切的後悔當做認真的話來聽,而是低頭看著桌上的案件卷宗開始將當初調查得的案件實情告訴我:
李佳菲是升學班的班長,家境一般,父母都是上班族,一家三口就住在老城裏。
據李佳菲的日記上寫,她喜歡上外班一個學習成績一般,但是很帥的男生徐鬆。
那之後她的日記上每天都會寫下徐鬆的名字,然後用紅筆畫上一個桃心。
這樣過去半個學期,不知道如何她的心事被全年級的同學都知道了,那之後我們從她的日記上看出,她在學校開始被欺負,女人們會在洗手間對她冷嘲熱諷,拿她說笑;男生們會起哄,她一走過就發出哄笑。
這樣的學校生活連續了三個月,李佳菲在生日這天不知怎麼就失蹤了。
當時周隊找了兩個月,用了各種辦法,都沒有找到她。
大家都說她因為不堪侮辱,離家出走。最後兩年後她的父母發了一張訃告類型的失蹤新聞,便搬家了。
張警官的故事說的很簡潔,可是我知道,從這些直白的東西裏是查不出來的。
“我需要看李佳菲的日記本,你們這裏有嗎?我想應該會被當做證據收在警察局吧?”
張警官不詫異我這個要求,帶著他去案件資料管理室,登記了姓名,帶著我走進幹淨都是架子的檔案室。
張警官循著年數,首字母,很快就找到了一個紙箱子,裏麵收的都是李佳菲失蹤案收集的資料,有筆錄、日記本,還有周隊的調查報告。
我坐下,張警官將裏麵的東西都拿出來道:“我已經看過了,你看吧,我陪著你。”
我於是點點頭,先將筆錄翻來看,都是周圍的同學的話,沒什麼重要的話,總結起來就是李佳菲這人狐假虎威,讓人討厭,癩蛤蟆想吃天鵝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