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舞台,全國矚目。
完成演唱的林宇,臉色蒼白而憔悴。
但他手持話筒,卻並沒有按照流程下台。
隻見他環視台下的觀眾,緩緩開口:“來到春晚舞台,我很遺憾。”
話落,全場驚駭。
後台的導演,更是眼神惶恐。
這個人要幹什麼?
這他媽可是春晚啊!
十三億觀眾在看的春晚啊!
他竟說來到這裏很遺憾???
台前。
億眾矚目之下。
林宇臉色越發蒼白,甚至連身子都微微顫抖:“我遺憾,是因為我遲到了二十年。”
“二十年前,我的父親得了重病,他一直希望我能上春晚舞台唱歌。”
“現在,我終於登上這個舞台,可惜,他……已經死了。”
話聲落下,林宇的身子一晃,直接栽倒在攝像機前。
癌症晚期,他……本就已經燈盡油枯。
全靠著一股執念,才撐到現在……
天旋地轉。
世界,一片漆黑。
……
“我有一首歌,要送給台下的一位同學。”
“滋~~”
一陣電流炸麥聲、夾雜著回音,響在了林宇的耳邊。
聲音尖銳刺耳,令他感到一陣難以忍受的頭暈目眩。
緩緩睜開眼。
他發現自己站在一個略有熟悉的簡陋舞台上。
抬眼看去,台下,黑壓壓的站了幾千人。
都是十七八歲,穿著校服。
他們低著頭,一個個交頭接耳。
“再過幾天就是世界杯,咱們九州隊這次說不定能挺進八強,甚至半決賽!”
“昨晚你玩《傳說》了嗎?我認識個大哥,裝備賊好,今晚還要帶我去刷深淵呢。”
……
台下一些學生的交談,傳入了林宇的耳中,讓他感覺到一陣詫異。
國足?世界杯?傳說?
這…這不是02年的事嗎?
我不是已經死了嗎?
為什麼會在這兒?
臨死前的跑馬燈?
陳宇一臉茫然,下意識抬起頭,就發現自己在一個舞台上。
舞台兩旁,布滿爬山虎的牆壁上,有兩條巨大橫幅垂了下來。
橫幅上寫著:
【宏星第三實驗中學。】【青年節文藝大彙演。】瞬間!
二十年前的記憶,翻湧上腦海。
林宇呼吸開始越發急促。
宏星實驗中學,是他的高中母校!
難道……
難道他重生了?!
林宇之所以對這個場景很熟悉,是因為二十年前的青年節上,他暗戀的女生陳琳戲耍他。
告訴他若是上台唱歌表白,就答應他。
林宇本不善表演,強撐著上舞台唱了一首。結果因為太過緊張,唱崩了,惹得全校師生哄堂大笑。
而陳琳,更是當著所有人的麵,嘲諷林宇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就此,林宇徹底淪為一個笑話,被全校人嘲諷。
現在。
他似乎又回到了曾經的舞台上……
低頭,林宇愣愣望向台下的正中央,那裏赫然有一個穿著粉白色T恤,藍色七分牛仔褲,搭配係帶涼鞋的少女。
她……就是陳琳!
果然。
他真的重生了!
重生到了二十年前的青年節。
2002年!
5月4日!
那也就意味著,他的父親,距離離世,還有一年!
“所以……我還有機會,在春晚舞台上為父親唱首歌?!”
就當林宇漸漸激動的時候,舞台帷幕後麵,一個眉清目秀,身材嬌小的女生衝著他喊:“唱啊!林宇快唱啊!唱好了,陳琳就會答應跟你談戀愛了!”
聞聲回頭,看到那個熟悉的聲音,林宇呆愣片刻後,嘴角不由微微勾起,露出一抹由衷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