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蟻群變異(3 / 3)

人的信號中,大量的內容被標記為不可名狀,隻是單純的‘特點’。

若幹特點合起來,代表這個人,然後若幹特點合起來,又代表那個人。

各種排列組合下,蟻群可以分辨每一個不同的個體,其處理能力極為強大,某種意義上來說記憶能力堪稱恐怖。

但具體這些特點是什麼,螞蟻從不關心。

賦予意義是人類的本領,炎奴在想,如果每一個信號片段都被賦予意義,形成龐大的語言體係,那蟻群的思維能力,豈不是超越人類?

“呼!”正想著,火焰突然襲來。

把炎奴瞬間炙烤得蜷曲!

“哎呦?”

“用火燒我?”

炎奴一下子就意識到這是火,但根本不慌,緊緊抓著人類的皮膚,很快就將其適應。

他撒了歡在那個人類身上跑,同時感受體內的變化。

除了螞蟻體內儲存了少許火苗外,冥冥之中,他還溝通到了自己前世的力量!

火海!無邊的火海!

他隨口向上一噴,霎時間澎湃的火焰,威力震撼雲天。

“原來這就覺醒了麼?”

“隻需要再適應一次,就可以找回前世所對應了力量了。”

炎奴分辨出,自己找回的火焰,隻是凡俗之火。

像什麼業火、三昧真火、太陽火、神通火,尚沒有感受到。

似乎和普通的火,壓根不是一碼事。

不過他並不在意,有辦法就好說,接觸到對應的力量,就能找回,這可太簡單了。

理論上,他隻要找到姐姐或者雪兒就行,因為她們都有自己完整的道藏。

一口氣,就能全找回來。哪怕輪回規則不允許找回前世力量,也無所謂。

這就是道藏體係的厲害,本質上就是在各種備份,隻要‘絕對適應’這個與生俱來的本領沒有消失,其他任何能力都消失,也不叫事。

“傷勢咋還沒有自愈啊……也是,我最初的超速自愈能力,是姐姐的本源秘術賦予的。”

“反正帶著傷,我也不會死。”

炎奴晃動著觸須,模糊地看著眼前不可名狀的人類輪廓。

想著當務之急,是怎麼和人類溝通。

蟻群的信號交流,雖然厲害,可也僅限於螞蟻啊。

“凡人麼?沒有點精神交流的手段?隨便來點,我就會了啊。”

“神靈呢?仙人呢?怎麼還不來幹我?”

炎奴暗想著,這時候要來個強者對付他,他估摸著分分鍾就能提升回去了。

偏偏沒有,好像被晾在荒郊野外了。

沒道理啊,那幫仙神應該立刻就找到他,怎麼把他晾著了?

“先搞定螞蟻吧,我明明都覺醒了,身體竟然還被壓製……”

炎奴爬向蟻群,此刻的炎奴,螞蟻的氣息混合著人類的氣息,極為駁雜。

剛進入蟻群,就有各種信號命令過來,有蟻後的階級壓製,瘋狂刺激他的本能去聽話。

也有兵蟻的警告,在將他視為威脅。

“純粹身體上的影響嗎?”

炎奴對於蟻後的直接命令,身體不自覺地去遵從,差點無法反抗。

要知道,他的‘工蟻思維’已經切換掉了,此刻是純純的原初自我,講道理完全可以無視這種指令。

可實際上不然,炎奴的身體依舊受到極大的影響,就好像在這種血脈壓製下,意識思維根本沒意義。

當然,那是在意識主觀低於本能的情況下。

炎奴此刻意念極強,如人類一般,克服了本能,強勢地朝蟻後走去。

蟻群一擁而上,撕咬阻止他靠近蟻後。

但炎奴散發些許高溫,就將它們炙烤得蜷曲亂爬,他就好像一團火在前進!

噗嗤!

炎奴一邊前進,還一邊噴射血液!

這是之前共生的血,他此刻是一隻有人血的螞蟻……

血液噴濺八方,侵染了蟻群,濃烈的氣息掩蓋,混亂了蟻群之間的信號聯係。

“別再命令我,大螞蟻!”炎奴爬到蟻後的頭頂,敲打著她的腦袋。

蟻後搖擺著,但沒什麼攻擊力,隻能瘋狂散發信號。

但炎奴絲毫不懼,反而把這種氣息味道給吸收了。

然後重新編譯了一下,釋放出來!

還別說,真的有用,一聲號令下,蟻群開始向他給予反饋。

這是蟻後階級的氣息,炎奴以工蟻之軀,將其共生。

“就這啊?”

炎奴直接站在她頭上噴血,擁有人類血的螞蟻氣息,極為獨特,是炎奴此刻獨一無二的標誌。

這濃烈的氣息,夾雜著蟻後的信號,迫使真正的蟻後低頭。

縱然蟻後還在掙紮,可她所有的掙紮,都隻是在給炎奴提供更強烈、更濃鬱的階級壓製氣息。

與此同時,炎奴感覺身體冥冥之中在蛻變。

漸漸的,身體的壓迫感與執行感褪去、消散,而一種無數螞蟻信號連接溝通起來的,如網一般的體係,正在以他為中心構成。

森嚴而牢固,這是蟻群的固有交流網,有無數信號構成,每一隻螞蟻都是信號源。

原本炎奴隻是其中一個小小的一環,而現在,他位於中心,甚至淩駕於蟻後之上。

但這並不是烙印在意識裏的,而是身體裏……

“呀,真的是純血脈的交流,還是沒有精神溝通能力。”

炎奴撓著觸須,感覺有點棘手了。這種交流網非常強大,但現在太低端了。

他現在需要一種精神能力,隨便什麼都行,隻要有一點,不光能與人類溝通,還馬上就能將其加入到這種信號網中。

因為他共生的能力,相互之間不會衝突,強行合在一起用都沒關係。

連法則之力都能強行捏合,弄出十九種法則奧義的朱雀火,更別說螞蟻的功能了。

“上哪去弄精神能力?仙人都在幹什麼呢?”

炎奴思考著,突然發現,那些沾染了他血液的螞蟻,竟然不畏懼火焰,而爬到了柴火堆裏。

“咦?是了,這血液被我共生,就是我的血了,而我適應了火焰,自然這血液也有了抗性。”

“但是這些螞蟻,為何能利用?”

炎奴連忙爬過去觀察,很快發現,這些血液中蘊含強烈的氣味和一些不知名信號素,這些信號素……也帶有適應能力!

而蟻群可以吞吐接受利用這種信號素,乃是其與生俱來的看家本領。

竟然由此被適應之血寄生,發生了某種奇異變化。

“雪兒曾說,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再開著抗性的情況下,讓血肉侵入人體,否則帶有適應能力的血肉,在人體內肆意適應,可能會影響血脈,讓人發生不可預知的變異。”

“一直以來,我都沒有這麼做過,剛才竟然忘了這茬。”

……

p.s:抱歉。這兩天在殯儀館守夜,昨天出殯完才回來,一覺睡到今天。明天竟然就要過年了,人都是暈的,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