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屍殺人案?曾哥中午采捕陽光精華聽電視新聞裏提到過。連續六起殺人碎屍,發現的時候隻有一個頭顱,是被利器從死者脖子上活生生割下來的。最奇怪的是市區警局出動A市所有可用的刑警,連局裏掃地的大叔都派上了。地毯式的搜了個遍,像篩子一樣把A市能找的地方都篩了一遍,路邊的公廁都沒敢放過,最後居然連肉末都沒得到。奇怪,敢堂而皇之的殺人,明目張膽的亂扔人頭,幹嘛要把屍體藏起來。難道這個殺人狂是個變態,有收藏屍體的癖好。
“神經病。”曾哥憤憤的罵,甩方向盤駛進了人民南路。
這裏是A市最繁華的夜市區,時至午夜,各種各樣的人聚集到這裏。在五彩繽紛的霓虹燈下宣泄和享受著生命。對於曾哥這類出車的人來說,這裏是人來人往鬧市,屬於出車人理想首選的載客地段。
“35塊”。
兩個男人塊頭小的那個從褲包裏掏出皺巴巴的一把零錢,東拚西湊找足了35,雙手瑟瑟的遞了出去,然後兩人下了車。曾哥數都沒數,把錢塞進上衣袋裏,發動車子揚長而去。
同樣的時間,出發點和落腳點一樣,同樣是那兩個男人。曾哥深呼一口氣,“不會這麼巧吧。”他把上衣袋露出頭的鈔票往裏塞緊,手指劃過空氣帶出一股刺鼻的騷臭。兩隻黃鼠狼幻化成人形去吃肯德基,還兩次都坐進曾哥的出租車。
他把車向路邊沒人的路燈下靠攏,打開車燈,從檔位後邊掏出一隻空氣清新劑,衝後座猛噴。味太大了,要是下次再給遇見,非一口吞了他倆不可,做人還留狐臭,這還叫做人嗎?糟蹋人還差不多。
說到做人,曾哥也是最近幾十年才領悟的。妖怪和人類不同,人類從娘胎出來,很多事不用想就懂了,像電腦事先就設好了的程序一樣。妖怪就沒這麼好的運氣,它們天生的腦遲鈍,除了捕食進化這些本能的反應還算湊合外,其他幼兒級的問題,它們都要抓腦半天。像親情啊、友情啊、愛情這些個詞,屬於完全搞不懂。就人類身上這些行頭,它們費了好大勁抓個人來瞧來湫去,看得那人當場昏死了。按部就班吧,隨便抓個人照葫蘆畫瓢原模原樣的變幻出來。學著人類走路,看起來就像個人了吧。
A市剛建立的頭幾年,人口寥寥無幾,幻成人類的妖怪分散各地。突然發現城市裏“有個和自己長的一樣的人”發生的幾率很小,偶爾碰見一個隻換來一聲驚呼而已。隨著人類經濟的突飛猛進,混跡在城裏的妖怪逐日增多,麻煩終於嗅聞而來。“林青霞?快來看啊,那是林青霞啊!”
“天啊,真的是啊,本人啊。”
“衝啊,要合影啊。”
“啊————劉德華,看她身後。”
“真的啊,這是在做夢嗎?”
“咦,倆劉德華?還縮小版?”
“…………”
天蒙蒙亮。一輛藍黃相間掛著同類出租車公司的桑塔納車慢慢向前行駛,車燈融進了五彩繽紛的霓虹燈裏。即使快到天亮,這裏的夜市仍然沒有歇下去。三五成群滿身酒氣的男人,扶在燈柱上嘴裏吐著流體然後背擦著柱子癱坐下來的女人,昏暗的角落隻露出臉部嘴唇貼在一起的男女,不知道是不是情侶關係。人類啊,喜歡這樣宣泄掉短暫的生命種族。
桑塔納往前開了一點,幾個醉熏熏的男人正在撕扯毆打一個女人。不一會女人的上衣被扯了下來,恐懼的蜷縮在地上。其中的一個男子,抓起她的頭發,強行吻了下去,然後一巴掌打倒,抓走了她的皮包。圍著旁觀的人和停步下來的路人紛紛讓開一條道,目送著這一行人昂頭離開,沒人發出半點聲音,也沒人衝出去幫助那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