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因為給其父親更換骨灰壇,發現自己去世父親的骨灰顏色不對。

所謂骨灰不可能會焚化的那麼幹淨,會留下一些骨渣,懂的都懂。

雖然說不管是什麼骨骼,焚化後都燒成無機物,隻剩下一些無機鹽。

但人骨和動物骨,隻要有骨渣留下,依然可以用法醫手段化驗出來。

結果通過化驗,死者的兒子發現其父親的骨灰,竟然變成了豬骨灰。

你敢信?

報警後,警方著手調查。

畢竟有可能涉險盜屍,案子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歸類選擇性罪名,最高刑罰大概也就三年以下樣子。

問題來了。

死者家屬發現死者遺體可能在火化時被掉包,已是半年後。

火葬場方拒不承認掉包,反過來起訴死者家屬敲詐勒索。

好笑的事情來了。

死者家屬真沒敲詐,一分錢都沒有勒索,就是要查明真相,找到家人遺體。

這要怎麼查?

火葬場的確有監控,但火化的過程煉屍房卻沒有監控。

並且據警方審問,也沒有在火葬場工人身上發現疑點。

所以看似案件不大,但也始終沒有破案,還成了懸案。

我有種玩狼人殺的感覺,有趣了……肖禦靠在椅子上,眯起眼,思維轉動。

為了利益?

不是,家屬根本不所要錢財,隻要真相,不太可能替換骨灰。

並且家屬都住在城市內,農村什麼的也沒有親屬。

想要燒一些豬骨都不一定有辦法,怎麼替換?

排除家屬替換,那隻能說明火葬場方的確有可能盜屍。

又一個問題來了。

通過案件調查,卷宗上顯示。

煉屍房雖然沒有監控,火葬場內是有監控的。

通過人員車輛出入記錄,內部盜屍的可能性極小。

在國內,就算你盜取了屍體,有什麼用?

不,有用!

一些醫療機構和特定機構,的確存在收購屍體現象。

雖然價格很高,但都是正規渠道。

什麼渠道?

死者是那種一張身份證就是全家福,死後沒人收屍。

再不就死者家屬同意把遺體捐贈,國家會給予補償。

當然還有一種,一個人在生前自願死後捐贈遺體的。

除了這些的,買賣屍體,涉及利益交易,都是犯罪。

量刑不是很高!

肖禦站起身,準備先去家屬和火葬場。

光想是沒用的,得看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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