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章 這還真不是盲目自信,(2 / 2)

不過貝希摩斯……後來又有了另外一個名字,叫做巴哈姆特,別號白金之龍,據說是萬龍之母提亞馬特的丈夫……隻要天國之主一摻和,這些東西的來曆就無法考證了。

有另外一件事,倒是連天使們都閉嘴不談,卻可以查證的:據說和貝希摩斯同時誕生的另外一隻巨獸,名叫利維坦,而現在地獄七魔王中的那位嫉妒之主,怪獸之王,也叫做利維坦,同時也背負著墮天使之名,據說這位的叛變,是因為晨星叛出天堂之後,他以為自己會成為第一天使長,結果卻被加百列拔了頭籌,於是出於對加百列的嫉妒,也叛逃進了地獄。

但是實話實說,地獄和天堂的關係本來就複雜,而且那幫鳥人慣於胡說八道,所以這個事兒是這麼個事兒,但是不是真是這情況,外人是一點都不信的:自從晨星叛變之後,天堂裏那些不是鳥人的異形天使,處境極其不好,死走逃亡散逸各方,基本都叛逃了。

能在天堂還保持原身,沒有成為標準天使模版的這些家夥,無一不是天國之主親手收服的外神,基本和外道護法一個概念,但是晨星之後紛紛出走,沒走的也都銷聲匿跡再無蹤影。

也難怪即使在柯羅尼這種混亂的地方,比蒙和天使的關係仍然這麼差勁。

康王趴在雲頭上舔著爪子胡思亂想——他不是真的貓,隻是在把化血神刀煉進法身——神刀的本體乃是血焰靈光,不過消融血肉的力量即使他這個主人也得小心使用,而法身不是肉身,沒有血肉可以消融,所以能承載神刀,不過考慮到他自己的戰鬥習慣,當然是煉在爪子上比煉在牙上要更好。

再說法身雖然無法消化,但是可以進行預處理,被牙齒咬碎的東西,是可以被存儲起來的,要是在牙上煉合了血焰靈光,那進嘴的血肉骨筋都要消融,豈不是會損失很多美味。

不過他還恪守著基本原則:不吃人以及除血族之外的類人和半人,這類智慧生物通常承載著世界的希望,吃了他們會對自己的道產生相當可怕的負麵影響。

雖然惡魔中食人者比比皆是,但是這些東西往往奇形怪狀,最終也都是出於瘋與半瘋之間,別說尋道了,能幹點兒正經事兒都得攢上至少一千年的假期。

康王看著一直警戒的米德海姆,突然揮了揮爪子,法力在空中一恍惚就布下了一個碩大的血色法陣,然後數不清的魔鬼如雨般掉落,帶著猩紅的火焰嚎叫著將猝不及防連防禦法陣都沒來得及開啟的米德海姆砸成了一片火海。

這是一個他剛剛想來用來召喚惡魔大軍的法術,不過前提條件是有這樣一支軍隊隨時等待響應——他顯然是沒有的,不過他想起了之前魔教的魔鬼術士們在爾伯南特搞得把戲,又參考尼貢入侵地球似的獻祭手段,揉吧揉吧就試驗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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