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就是吃那些丹藥吃死的。
沒想到這雙子仙過去也是古代‘仙俠小說’的鐵粉。
仙俠故事是編造的,但噩夢卻是真的。
“後來,我們無意間接觸到噩夢之境,經過多年研究,這才結合道經中深奧的天地法則,創立了我們的長生之道。”
“就是這個法子稍微有一點缺德,可也沒法子,這世上就是強者生,弱者死。就像是現在,我們倆實際上不想說這些,但還是說了,就是因為被你拿捏住了,不得不說。”
林默說真看不出來,你們長的這麼磕磣,居然是精通佛道之法,放在古代,那是妥妥的高級知識分子。
“至於屍仙,它和我路數不一樣,它能模仿別人,模仿成功之後,就殺人奪舍。而且它做事比我猖狂,殺的人,也比我多。”
“你知道它跑哪兒了?”林默問。
屍仙殺了向鑫一家三口人,這個事兒,林默遇到了,就不能不管。
“狡兔三窟,這家夥活的比我都久,它跑哪兒我真不知道。”
林默沒有繼續在這個問題上糾結。
對方可能真不知道。
隻要想想就知道,那屍仙能毫不猶豫的丟下這雙子仙不管,那就說明根本不會在意對方的死活。
這種詭異之物,在過去三百年的時間裏不知道害了多少人,一次一次的奪取普通人的記憶,讓它成了最狡猾的怪物。
但對方隻要還占據著向鑫的身體,那就隨時有被發現的可能性。
現在鋪天蓋地的攝像頭,人臉識別,交通場站的把控,對方能逃離落雁市的概率並不大。
眼下隻能繼續等消息。
“對了,那屍仙為什麼會盯上向鑫?”林默想到了這個事情。
這個問題很重要。
如果向鑫的身體對屍仙不那麼重要,對方有可能會舍棄身體,逃入噩夢世界。相反,如果向鑫的身體真的如同之前林默推斷的,對屍仙很重要,那對方就不太可能輕易舍棄。
這麼一來,抓到屍仙的把握也就更大。
關於這個問題,雙子仙知道一些。
“我選擇奪魂的目標是有根據的,不是瞎選的,那都是從道經裏學到的之事,結合這些年的經驗,你想想,過去來大仙廟求卦問命的人有多少,但我也不是逮一個殺一個,一百個人裏,能碰到一個合適的就不錯了。屍仙那邊也一樣,向鑫的命數和它契合,就像是一個人吃東西,喜歡特定的口味,向鑫就是屍仙最喜歡的那種。”
這個解釋林默能聽得懂。
雙子仙和屍仙是把人當做食物了。
可站在它們的角度,還真是這樣,就如同人去海鮮酒樓,會對著魚缸裏的魚品頭論足,最後選一個順眼的撈出來下鍋一樣。
林默笑了笑:“說到這個事兒,我很想知道五年前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你最好給我一五一十的說清楚,不然,還是會把你挫骨揚灰。”
雙子仙兩張臉上都是表情一滯。
小腦袋扭頭看大腦袋,大腦袋也看小腦袋。
兩個腦袋交換了一下眼神。
穀鯁“你說吧。”小腦袋小聲嘀咕了一句。
大腦袋沒招兒,隻能是硬著頭皮問:“你問的,是哪件事?”
看到林默眼睛一眯,大腦袋急忙道:“我明白了,是五年前,你和你女朋友那件事對吧,是這樣的,五年前,她拉著你來算命,巧的是,你和她都是我喜歡的類型,所以我就給你們兩個身上下了咒。”
林默問是不是那種在走廊裏不斷跑,身後有東西追的咒。
大腦袋點頭:“那是食魂咒,我研究出來的。”
“為什麼不一次性吃,還要讓人跑,折磨人?”林默不解。
大腦袋就說吃人靈魂沒那麼容易,需要一步一步來,就像是烹飪美食,也是有步驟的。
“繼續說!”林默知道,接下來對方說的會是重點。
五年前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或許可以揭曉答案了。
大腦袋小聲道:“我那時候也不知道你這麼厲害,下了咒,就等著吃,你們每次入夢,我就吃一點,每次入夢,我就吃一點,到後來,我把你和那女孩的靈魂都吃了。”
說到這裏,大腦袋和小腦袋的臉上都露出的恐懼之色。
“按理說,你們會死,實際上也是死了,可之後,你,不,不是你,是他,他突然找上門來,讓我們把你和那女孩都吐出來,不然,就弄死我倆。”
“我們當時不服氣,動了手,結果差點被他打死。”
“好在,他似乎有事情,挺急的,沒下殺手,我們賠禮道歉,本來這件事就此揭過,沒想到你又來了。”
“之後的事情,你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