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心情不好,寫不下去了,接下來寫一個小故事,真實的故事,讓我生氣的故事。
看著別人收房租,覺的是很過癮,於是也東湊西湊,買了套沒有房產證的集體小房子,不大的一個房子,然後租了出去,故事於是發生了……
簽合同的時間是八號,房東青年覺的能租就是一件好事,有一筆小小的家補收入,不錯。
後來房東青年發現,租客的留存身份證居然是個假證……
再後來,管理處催繳水電管理費……
再後來,房東青年又發現,租客的電話居然換人了……
於是租客聯係中介,終於找到了這租客,又拿到了一個新的電話……
然後,發現幾十個電話都無人接聽……
於是,短信留言,“快去交水電管理費……”
然後,有一天,房東幾經周折,再次找到租客的又一個新電話,問租客,為何少了幾百元?
租客問答,“第一個月隻有二十二天,因為是從8號開始算,所以,這個月交的是第一個月的錢,第一個月交的是這個月的錢”,這是經過房東費盡千辛才弄明白的白話文本,房東想想,便問,“那你以後怎麼交租?”
“每月1號交。”
“好吧,記住,不用我再催了。”
然後,這事就這麼過去了……
幾個月後,租客要裝空調,房東青年與租客之間於是爆發了口角。
租客說這是當年的口頭約定。
房東說是,有這約定,但約定的同時是加租百元才裝空調。
兩人爭執不下,其實隻有一百元的差距。
僵持一陣子,中介代勞傳話,“我當時不知道你們的約定,所以,不清楚情況。”
房東知道這是中介在找托辭,不過,這事也的確不關中介的事,便問那租客情況。
中介說:“她想繼續租。”
房東想了想,“那就租吧。不裝空調,按原來價格。合約到期後,加價17元。”因為這17元是物業維修基金,房東比較懶,不想為這十幾元又跑一趟物業。
中介說,“租客也有個方案,就是他有兩部舊空調,折價每部一千元賣給房東,合計兩千元,他自己安裝,可以加價一百和維修金,不過這個方案有點說不出口。”
房東當然明白,舊空調一千元,這二手交易太狠了,便不答應,其妻也不允,稍一妥協,讓中介代為傳話:“一千七百元兩台舊空調,自己安裝,加租100元及物業維修金17元,重新訂合約。”房東多了最後這一句看似無關緊要的話。
這個價格,對舊空調來說,已經算是很高的,房東覺的返正他自己用,也不在意新舊,裝了空調,加價很正常了,以為這事可成,誰知中介又來了話。
“他說條件可以,但是合約不能定,他不想被合同約束。”
房東震憾,租房子不定合同,混了這麼多年,還真沒有見過,那怕白紙黑字寫上幾句,那也是有憑有據,不定合同,這是哪門子規矩。
在這個契約時代,房東當然不同意,沒有合同約束,你把房子搬空了,我找誰去申訴,於是,這事又泡湯。
然後,房東與租客多次電話,談來談去,越談越不攏,最後談不攏便不談了,生意不成仁意在,你不租算了,搬吧,押金搬的時候也退回,不扣你了。
租客說,“這兩天搬。”
四天後,房東發現,租客的電話又換了,好不容易又找到一個電話,沒人接,發了個短信,“房子的事考慮怎麼樣了?”
不一會兒,來電話,心平氣和,呃,火冒三丈。
又是老問題,又是一百元的問題,這事情就過去,就談現在,沒有證據,各說各的,誰能說服說,那就說現在吧。
“不訂合約,安裝空調,不得加價。”
“都這樣了,還談個鬼,搬吧,你想怎麼搬就怎麼搬,別來煩。”
“明天就搬。”
“好。”
別以為租客都是上帝,房東也是血汗錢。
第二晚上,房東來到久久沒有去過的租房看了看,開門一老人家,年紀蠻大,看樣子身子骨不算硬朗,租客不在家,搬家的跡象不明顯。
房東沒有打擾,回家的路上,夫妻兩人心中有些尷尬,“唉,一個這麼大年紀的老人,搬來搬去不容易。”
“是啊,真得不容易,而且家具又那麼多,一時半會搬不完。”
“沒事,慢慢來吧,要是那租客能心平氣和的說一下,如果是錢不夠,一切都可以商量。”
“呃,他那說話的氣勢,好像我們就非得欠他的。”
“算了,明天再看看吧。”
晚上十點鍾,房東的電話響了。
“今天沒有找到車,明天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