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八章:天下第一暗器,砂漠之鷹!(2 / 2)

李世民說道。

但這玩意既然是李承風拿出來的,那肯定就是一個好東西了。

李承風道:“父皇,這玩意叫做手槍,肯定不是拿出去丟人的了!”

“而且,我李承風敢放話出來,我製造的這枚手槍啊,乃是天下第一的暗器!距離的話,手槍打中一個人,基本上必死無疑了!但隻要你的槍法夠好,200米開外,打死一個人也不是問題的!”

“噗,多少,二百米開外?風兒,你可別說大話了,有什麼暗器能打200米的?就算一些厲害的弓箭手,能在50米之內,有效射中目標,就算是超級厲害了,你這個200米之內能打死人,有點厲害了!不過,我認為你是在吹牛,吹牛!”

李世民不信了。

武器,自然是傷害越大,距離越遠越厲害了。

目前,大唐最厲害的遠攻武器,就是弩箭了。

長弩是攻城用的,有效攻擊距離,也有幾百米遠。

但卻無法精準進攻目標,隻能齊發亂射,達到誰,誰倒黴。

而且,一把大型弩箭,起碼要三個人,才能操作,費時費力,一把小小的手槍,怎麼可能和弩箭媲美呢?

李承風道:“父皇,這就是你見識不夠了!你又沒有見過這把手槍的威力,怎麼就能斷定,它做不到呢?”

“那,朕可以拿起來,看看嗎?”

“可以啊!你隨便拿起來看!”李承風信心十足的道。

李世民若有所思,有些擔憂和顧忌,道:“那,這玩意不會像炸殫一樣爆炸吧?風兒,可別忘了,上次你製造的炸殫,可是差點在禦花園那邊,把朕給炸死了啊!”

“不會的父皇,手槍不會爆炸。上次在禦花園,我使勁叫你丟,你就是不丟,怪我咯?”

“哦,那就好,那,朕就拿起來看看吧!”

說罷,李世民慢慢拿起桌子上的手槍,細細觀摩了起來。

“嗯?不錯,還挺沉的!不過風兒,話說這個手槍,該怎麼使用,怎麼發出暗器傷人啊?”

李世民拿著手槍,坐看又看。

“誒,這裏還有一個小孔?這是幹嘛的啊?”

李世民拿起手槍,用眼睛對著槍口,觀察了起來。

眾人看的也是滿臉好奇,李承風看的是那個提心吊膽啊。

用眼睛看槍口?恐怕也就隻有李世民敢這麼做了。

這個人,可真是在作死的邊緣,瘋狂試探啊。

“誒,還有一個扣的,能扣嗎?我試試!”

“噗,父皇,別扣啊,你要死啊!”

李承風剛喝下一口茶水,就被李世民的操作給驚呆了。

這個人,要對著自己的眼睛,扣動扳機?

他這不是找死是什麼?

李世民可把李承風給嚇壞了。

砂漠之鷹的威力有多大?傳聞是一槍可以打死大象的,狗熊也可以打死。

一百米開外,可以打死馴鹿。

若是李世民零距離對著自己的眼睛開槍,那是必死無疑,整個腦瓜子,都要被炸裂啊。

但結果呢,李世民還是扣動扳機了。

“啪嗒!”

手槍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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