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2年英超聯賽成立之初,當時花錢最為大手筆的曼聯俱樂部,那個賽季用於球員的薪酬總支出,總計不過800萬鎊。
商業寡頭、國家財團、以及同一個民族關聯起來的海外投資公司等“金主”,後來不斷砸到這片熱土上的鈔票,大部分都用在了眾多球員的身上。
隻從上個賽季的統計數據來看,英超各家俱樂部在球員薪酬方麵的總支出,相比三十前、增長了大約2911%,而他們國內同期的通貨膨脹率,也不過才增長了118%!
作為聯賽中的“BIG6”,曼市雙雄、利吾浦、徹爾西、阿斯納和熱刺隊,在這場“燒錢”的戰爭中,也是一直名列前茅。
即將與A米對陣的曼城俱樂部,上賽季在這個單項上的支出,就高達3.55億鎊。即使六支球隊裏排在最後的熱刺隊,也一共發了2.15億鎊的工資。
難怪如今在英超炙手可熱的孫興明,回到寒國國內、一座又一座的捐建足球場,可以連眼皮都不動一下。
而且從新賽季的情況來看,他們還在“相互較勁”般的繼續突破著一名球員頂薪的上限。
雖然與NBA頂級球星--庫裏目前年入4500萬鎊的工資收入比起來,還是有很大的差距,但按照英葛蘭人的邏輯,英超實行的卻是與眾不同的“周薪製”。
說心裏話,雷戈自己作為一個“打工人”,要是有這種可能性,也巴不得辛辛苦苦掙的工資可以“日結”。
而這一製度的形成,最遠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
隻是那個時候,在英葛蘭頂級賽事效力的球員,最高周薪是不能超過4鎊的。
接下來的幾十年時間裏,這個限製一直在來回波動。直到1961年,球員的平均收入終於上漲到了每周20鎊。
當時在英葛蘭聯賽中效力的海恩斯,也成為了首個拿到100鎊周薪的球員。
所以無論是球員、還是他們的經紀人,如果想從歐洲其他聯賽中、轉會到英超的話,都要習慣把預計的年薪,推算成周薪來談簽約時的相關條件。
而且按照慣例,英超球員的收入都會被默認為稅前、而非稅後,以此來規避稅收政策變化帶來的影響。
比如、德勞內近期與曼城俱樂部,就簽了一份周薪為40萬鎊的續約合同。
條款上所寫的“40萬鎊”,就是指的稅前金額。
如果按照“年收入超過15萬鎊,就要按照45%的最高稅率進行納稅”的標準來計算的話,他每周實際到手的工資,大概就是20.2萬鎊。
要知道在1992年,“巴恩斯成為首位周薪超過五位數球員”的新聞,還登上過當地的新聞頭條。
在雷戈看來,英超球員的薪酬、之所以呈現爆發式的增長,主要是越來越多精明的球員、或者其經紀人,都對他們所具備的商業價值了然於胸。
相對透明的數據時代下,大部分球星都很清楚球賽門票的銷售情況、讚助商的喜好情況,以及球迷們更關注哪些東西......
但是在阿布入主徹爾西、開啟了這種“瘋狂燒錢”的模式後,堅守住了“培養本土球員”這條底線的英超,其實也逐漸成為了一塊真正的“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