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九十八 離開前的不舍(2 / 3)

雖然他們也沒說過幾句話,而且沈鬱夕對自己也算是有禮貌,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他就是很害怕沈鬱夕。

這大概就是氣場問題吧。

見吉米出來,去陽台找聽雨曬太陽了。

沈鬱夕走了進去,跟著伸出手抱住了他的後背。

他的背很溫暖,抱著的時候,感覺很有力量,還透著一種說不出的安心的感覺。

林遠被她突如其來的動作嚇了一跳,不過,很快還是將她放在自己小腹上的手攥了起來。

他很享受這種感覺,有一種被人深深信任的那種溫暖的感覺。

林遠不明白他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但是卻很是享受。

他的拇指一下一下的在她柔軟的手背上摩挲著。

“幹嘛,怎麼突然來抱我?”

大姐姐吸了吸鼻子,側臉貼在他的溫暖的後背上,“你說,你會一輩子都對我這麼好嗎?”

她真的很希望他們能一輩子這樣下去!

“當然了,對媳婦兒不好的人一般都不會發財,我還想掙錢給你買婚房呢!”

林遠溫柔道。

這還是他第一次和自己說到關於未來的事情。

沈鬱夕有些感動,“其實房子的話,現在這個房子就可以啊,等以後有了孩子,我們可以再去別墅住,房子太多了,不用專門買的,那樣,你也可以少一點兒壓力。”

她不在乎房子車子,她在乎的無非就是他的一顆真心。

對她來說,隻要林遠在的地方就是他們的家。

“那怎麼行,我有信心,很快就能買到房子的!”

他想憑著自己的努力,給她一個正正的家,即使不用特別大,但是,感覺總歸是不一樣的。

大姐姐倒是也沒再拒絕。

她想了想,建議道:“要不,咱們買個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距離公司近一點兒的,你覺得怎麼樣?”

說完又想了想,“最好還能離你家小區近一些,要是一個小區的話那就再好不過了。”

沈鬱夕沒再堅持的原因很簡單,主要是現在的房子其實有點兒大了,其實房子大了還真的不一定就是好事兒,兩百五十來平米,收拾起來,沒個半天的時間,根本收拾不完。

而且有好多的客房,她真的一年到頭進去不了一次。

隻有收拾打掃的份兒,卻從來沒有使用過。

既然要買房,還不如就買個一百二十平米的房,離林遠家裏近,這樣的話他們回去的時候也會方便不少。

就更方便她回去吃林媽媽做的小蛋糕了。

那簡直就是她的最愛。

要是每天都吃一個,別提有多幸福了。

林遠點點頭,“好,都聽你的。”

......

半個小時後晚飯終於做好了,四個人坐在了餐桌上,吉米大呼林遠做飯厲害,這鬆鼠桂魚,和網上的圖片簡直沒什麼差距!

“遠,你太厲害了!”讚美完之後,他就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跟著嚐了一口,果然很好吃!

酸甜酥脆!

聽雨見吉米一臉的享受,忍不住自己也嚐了一口,“哇,這也太好吃了吧,絕對比我在餐廳吃的好吃多了!”

聽雨感歎著,又夾了一塊兒放在自己的碗裏。

看著兩個人對林遠一臉崇拜的樣子,大姐姐別提多驕傲了,看著聽雨的眼睛,好像在說,快點誇我!

聽雨又吃了一口,“嗯,真的太好吃了,親愛的,你太會挑老公了,有林遠在你身邊,坐月子的時候,他一定能把你照顧的特別好呢!”

說完又忍不住嘮叨起來,“你是不知道,現在坐月子,要想找一個合格的月嫂有多難,我看不少新聞都報道,有些月嫂為了讓小孩子多睡覺給他們吃安眠藥呢,嚇死人了!”

沈鬱夕:“......”

他們還沒結婚呢好嗎?

誇誇自己的眼光好就行了,扯什麼孩子呀!

要是自己有了孩子,她才舍不得讓林遠照顧月子呢,他得去幫自己打理公司。

沈鬱夕已經想好了,等他們一結婚,她就把公司交給林遠自己要在家專心備孕,爭取一胎兩寶!

掙錢的事兒,以後就交給林遠了。

她要專心在家當個好媽媽,已經一個合格的妻子!

吃完鬆樹桂魚,聽雨又嚐了嚐排骨,跟著眼睛都亮了。

林遠的排骨也做的特別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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