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尹賢淡然的說。
“五年吧。”鄭社長就像菜市場的大媽一樣討價還價。
“五年也不是不可以”尹賢說,“那公司給我的股份這塊,股權值可能就要有點調整了吧。”
鄭社長點了點頭。
合同裏最大的權益部分就是給了尹賢3%的LOEN公司的股權。這其實隻是一個象征性的提法。BoA在S.M的股權都不止這麼點,更何況尹賢對於LOEN的重要性那遠遠不是前者能比的啊!
“公司能給我的最大的股權份額是多少?”尹賢直接問,“我覺得我們還是直說吧。”
“10%。”鄭社長直接交底。說實話,他對於這個股權份額都不滿意。不然他早就不糾結了。
“少了。”尹賢也實話實說。LOEN雖然號稱是韓國最大的發行公司,還擁有韓國最大的線上音源下載網站,但是真正掛在LOEN名下的財產,並不多,大部分都是直屬於韓國真正意義上的巨無霸,LOEN的母公司SK,但是LOEN擁有直接管轄權。
所以,10%的股權,並值不了多少錢。
鄭社長隻能沉默。
“其實我也沒有讓LOEN公司給我做很多事情。”尹賢忽然說。
這句話說的很難聽。
但是鄭社長依舊點了點頭。
因為這是實話。
尹賢對於LOEN來說是棵巨大的搖錢樹,可是公司卻基本上沒有怎麼給這棵樹施肥過。
除了公司裏給他安排了一個設備還算是比較先進的錄音室之外,經紀人和造型師都是和IU共用的,保姆車也是主要接送IU的,就連工作也基本上都是尹賢自己去商洽和確定。
之前給尹賢安排的經紀人金秀妍,無論是誰,甚至把尹賢當神一樣每句話都奉為經典的IU都覺得很不錯,但是就是不知道為什麼,這兩個人一直就氣場不合,從最早的時候尹賢就有跟公司表達過換經紀人的意思,但是出於公司管理考慮,就那麼拖了下來,從百想事件之後,兩個人更是完全的貌合神離。
要說,LOEN現在跟尹賢的續約談判變得這麼被動,他的經紀人女士,難辭其咎。
在去年IU做專輯的時候,金秀妍甚至幹脆直接把尹賢的經濟事務全部丟還給了公司,如果不是因為IU堅持要金秀妍給自己做經紀人,估計當時LOEN就能一氣之下把她給開了
從那以後,一幅哀兵姿態的尹賢順勢收回了自己的所有經濟合約的談判權,而LOEN也因此完全失去了對尹賢的經濟合約的管理權限。
雖然後來金秀妍大概是敵不過IU的撒嬌和懇求,又回去給尹賢做助理了,但是尹賢跟LOEN公司最大的這條鴻溝,也就這麼劃下了。
現在公司給尹賢最大的幫助就隻能算是Melon平台和專輯發行渠道了。
可是這些東西是公司盈利的來源,別說尹賢,就是一個其他公司的歌手,也是能夠通過談判和合約來使用的。你拿出來跟人家討價還價都覺得底氣不足。
要知道,作為整個韓國最大的發行公司,有數不清的其他公司和藝人都是通過發行合約來利用LOEN的這條渠道的。
“要不然這樣。我跟LOEN公司簽合作約,而不是專屬經濟約。”尹賢想了想說,“我的所有的音樂作品,依舊按照之前的合同的條款來執行相關的運作和分成,我的專輯和電子部分的運作都還是全權交由LOEN公司操作操作,而影視及其他的我需要公司幫我做的事情,按照這份合同裏的條款進行相關操作,不需要公司幫我運作的那與公司無關。我作品的版權及所有收益我全部收回來。至於我個人在外麵進行的經紀活動,我就自己處理了。公司股權就象征性的給我一部分就可以。怎麼樣?”
鄭社長聽到這個話,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