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靜的夜裏長鳴的警笛顯得尤為刺耳,幽暗雜亂的巷子裏跌跌撞撞地竄出個黑影來。右手扶著腿肩膀不停撞到牆壁上,在一片垃圾雜物裏左衝右撞,狼狽至極。
暗冷的月光照在他身後那條幽深曲折的小巷,映出一路漫長蜿蜒的血跡。
沈琛靠著一輛二手賓利有些煩躁的抽著煙,右手勞力士的手表已經碎了一條縫,像一根鋼針不偏不倚正從中心紮下把晝夜分成極端的兩端。
按沈琛挑剔的性子,若是放在從前,這種碎了的玩意他是絕對不可能戴的,但現在沒辦法了,隻能指望著這玩意兒知道時間。
為了不被定位手機已經扔進江裏了,全身上下根本沒有點電子產品,賓利是從偏僻地界淘來的二手車,拆了導航開車一切憑腦子。
已經快九點,秋天的傍晚已經有些冷了,長風從山的另一麵吹過來,攪動一旁枯黃的銀杏樹林無端讓人覺得有些冷寂蕭條。
又等了二十分鍾,遠處才終於跌跌撞撞地闖過來一個人影,像是受了傷,佝僂著腰手扶著大腿一瘸一拐艱難往賓利的方向掙紮。
“陶恂!”沈琛心頭一跳,快跑兩步過去攙住了陶恂一隻胳膊,伸手卻摸到一手溫熱濕黏,沈琛用勁兒大了一些,罵:“怎麼搞的?我不是都打點好了嗎?怎麼還傷成這樣?”
“楚俞專門派了人盯我,見我想跑就過來把我往死裏打。”陶恂吐了口唾沫,半口的血:“幸虧老子練過——我說琛哥你手能輕點嗎?”
沈琛把手移開了點拉起陶恂的袖子,手臂上被劃了半尺長的一條口子,鮮血汩汩地流,把半隻袖子打濕的跟放血裏洗了似的,灰白襯衫上血與灰混淆不清,肚子上還留著個鞋印子,黑色的西裝褲也被劃開一大條口子,走路一用力血就汩汩地往下淌,地上全是血腳印。
沈琛的臉皮抽搐了一下,簡直無法想象,自小嬌生慣養的陶恂是怎樣忍著這樣的傷勢,從一群混混的包圍裏逃出來,又跑了一公裏的路找到這兒的。
“先上車。”沈琛架過陶恂的胳膊,兩步把人扔在副駕駛座上,自己去後座翻藥箱,“有雲南白藥碘酒紗布,你自己將就著包紮一下,我給你訂了十一點的渡船,時間快不夠了。”
陶恂喘了兩口氣,把雲南白藥的蓋子擰開,直接像倒酒一樣往傷口上澆,一邊疼的麵目扭曲,一邊盯著打方向盤的沈琛。
“琛哥,你不走?”
“走不了。”沈琛直接調了最高時速,一踩油門,賓利就像離弦的箭竄了出去,“你給我頂了罪我也走不了,楚俞想整死我就不會隻準備這一手。你犯什麼蠢出來頂包?你真以為得罪了楚俞,陶家還能保的住你?”
“我樂意犯蠢,你管我?”陶恂嗤笑了一聲,把安全帶綁緊固定好自己的腿,開始用礦泉水清洗傷口:“琛哥,多謝你費心了,難得現在連我爸都不願意管我,你還來撈我。”
礦泉水把傷口周圍的灰和血漬衝洗幹淨,露出皮肉翻卷的一道傷口。陶恂疼的冷汗涔涔垂著眼竟然還在笑。
沈琛握著方向盤的手緊了緊,顧忌著陶恂包紮傷口的動作把車速放緩了點兒。
山間小路坑坑窪窪,兩邊的護欄外即是萬丈懸崖,另一側則是莽莽群山,寂靜的山間隻有那輛二手賓利顛簸的聲音,斷斷續續好似下一刻就會因為山路崎嶇徹底散架。
陶恂簡單包紮了一下傷口,像是累極靠在座椅背上喘息。
山路十八彎,終於在又一個急轉彎後陶恂順利摔向了沈琛。額頭磕在沈琛消瘦的肩胛骨上有點疼,他把頭往上抬了抬又有氣無力的垂下來。
“靠會兒哈!”話說的倒還是漫不經心,呼吸卻放的小心翼翼似乎生怕驚擾了誰似的。
沈琛不大喜歡別人靠近,忍不住小幅度的動了一下,見陶恂還往上靠,終於忍不住問了一句:“你傷了腰?”
陶恂噎了一下,哭笑不得,半響搖了搖頭:“沒,就是累的,借你肩膀靠會兒唄,咱倆這十多年的交情,等會兒上了船那可就是天涯永隔了。”
這個詞有點像天人永隔,沈琛皺了下眉頭,沒說話。
他跟陶恂是青梅竹馬的交情,從小一個院子裏長大,一個冷漠一個張狂但關係好的不得了,後來長大了就出來一起當禍害,年輕氣盛仗著家世雄厚做事也都瘋的很,久而久之外邊人都說他倆是狼狽為奸蛇鼠一窩,傳的很玄乎但他倆關係也確實鐵。
鐵?
沈琛嘴角不自覺繃了繃。
沈琛在沈家不受待見,從小不論在外邊還是在沈家內部總是低人一頭,再加上他為人冷漠孤僻,這些年幾乎沒什麼玩的來的朋友。
——唯有陶恂是個例外。
陶恂是陶家最小的一個兒子,自小千嬌百寵蜜罐子裏長大的人,卻偏偏喜歡死皮賴臉的跟在沈琛身後,不論沈琛說什麼都對,不論沈琛做什麼也都鼎力支持。